签过租房合同后,因为二房东和大房东直间有经济纠纷,我欠了两个月房租没给,我合同是和二房东签的。租房

2024-11-14 21:27:0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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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答(1):

《合同法》第224条规定:承租人经出租人同意,可以将租赁物转租给第三人。承租人转租的,承租人与出租人之间的租赁合同继续有效,第三人对租赁物造成损失的,承租人应当赔偿损失。
  承租人未经出租人同意转租的,出租人可以解除合同。
根据本条规定,承租人转租需要经出租人同意,现在出租人不同意,所以你们之间的转租合同无效,你可以要求与二房东解除租赁合同并要求其承担违约责任。

回答(2):

解除和二房东的合同,直接和大房东签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