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合同法》第224条规定:承租人经出租人同意,可以将租赁物转租给第三人。承租人转租的,承租人与出租人之间的租赁合同继续有效,第三人对租赁物造成损失的,承租人应当赔偿损失。 承租人未经出租人同意转租的,出租人可以解除合同。根据本条规定,承租人转租需要经出租人同意,现在出租人不同意,所以你们之间的转租合同无效,你可以要求与二房东解除租赁合同并要求其承担违约责任。
解除和二房东的合同,直接和大房东签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