已经出台“关于时间效力”和“关于罪名”两个司法解释。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修正案(九)颁布实施后,最高人民法院出台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修正案(九)>时间效力问题的解释》(2015年10月19日最高人民法院审判委员会第1664次会议通过);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出台了《关于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确定罪名的补充规定(六)》(2015年10月19日最高人民法院审判委员会第1664次会议、2015年10月21日最高人民检察院第十二届检察委员会第42次会议通过)。
任何一部法律修正实施后,没有新的司法解释出台,说明原有的司法解释与新修正的法律,没有矛盾冲突,暂时没有出台新的司法解释的必要。
随着新修正法律实施中遇到的实际情况,最高司法机关也会及时出台司法解释。
已经出台了,8月29日通过的,百度上有具体条文,11月1日起开始施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