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筑外墙保温装饰板国家最新标准是什么

2024-11-16 05:21:1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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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答(1):

现阶段外墙保温装饰板国家执行的标准是《JG-T 287-2013 保温装饰板外墙外保温系统材料》。
标准内部对保温装饰板外墙外保温系统材料的要求都非常详细了,定义、分类、要求、试验方法、检测依据、标志、包装、贮存、运输都有详细的要求。

这也是行业的最低标准,像巴夫利保温装饰一体板还有自己的企业标准,要比这个要求严格很多。

回答(2):

对于建筑材料中的外墙保温装饰板主要是采用一定的固定方式,把导热系数较低的绝热材料和所要安装的建筑物墙体固定一起,增加墙体的平均阻热值,这样而达到保温或者隔热工程效果的一种做法:防火板所使用的材料主要是采用的硅质材料或者钙质材料为主要原料,与规定的一定比例纤维材料、轻质骨料、粘合剂和化学添加剂混合,经蒸压技术制成的装饰板材,这种新型材料在目前使用的越来越多,其实不仅仅是因为防火的因素;防火板在施工中对于粘贴胶水的要求是比较高的,质量较好的防火板价格比装饰面板也很贵!
现在国家对环保节能的政策实施,大力提倡绿色环境,并且这个建筑节能环保问题也是在各行各业中最受关注的一个话题,这也对国家可持续发展起到了一个决定性的作用;外墙保温装饰板的基本要求,主要包括对体系的性能要求,对工程的要求,还有就是我们常见到的质量缺陷的避免,以及对材料和配件的要求等等,在这些要求中所使用的材料都是需要保持相对的稳定性等等。

回答(3):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安部关于进一步明确民用建筑外保温材料消防监督管理有关要求的通知 公消[2011]65号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公安消防总队,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公安局消防局:   近年来,南京中环国际广场、哈尔滨经纬360度双子星大厦、济南奥体中心、北京央视新址附属文化中心、上海胶州教师公寓、沈阳皇朝万鑫大厦等相继发生建筑外保温材料火灾,造成严重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建筑易燃可燃外保温材料已成为一类新的火灾隐患,由此引发的火灾已呈多发势头。为深刻吸取火灾事故教训,认真贯彻落实中央领导同志重要批示精神,公安部、住房和城乡建设部正在修订有关标准、规定,经部领导批准,在新标准、规定发布前,本着对国家和人民生命财产安全高度负责的态度,为遏制当前建筑易燃可燃外保温材料火灾高发的势头,把好火灾防控源头关,现就进一步明确民用建筑外保温材料消防监督管理的有关要求通知如下:
  一、将民用建筑外保温材料纳入建设工程消防设计审核、消防验收和备案抽查范围   凡建设工程消防设计审核和消防验收范围内的设有外保温材料的民用建筑,均应将建筑外保温材料的燃烧性能纳入审核和验收内容。对于《建设工程消防监督管理规定》(公安部令第106号)第十三条、第十四条规定范围以外设有外保温材料的民用建筑,全部纳入抽查范围。在新标准发布前,从严执行《民用建筑外保温系统及外墙装饰防火暂行规定》(公通字[2009]46号)第二条规定,民用建筑外保温材料采用燃烧性能为A级的材料。   二、加强民用建筑外保温材料的消防监督管理
  2011年3月15日起,各地受理的建设工程消防设计审核和消防验收申报项目,应严格执行本通知要求。对已经审批同意的在建工程,如建筑外保温采用易燃、可燃材料的,应提请政府组织有关主管部门督促建设单位拆除易燃、可燃保温材料;对已经审批同意但尚未开工的建设工程,建筑外保温采用易燃、可燃材料的,应督促建设单位更改设计、选用不燃材料,重新报审。
  公安部消防局 二〇一一年三月十四日   来源:公安部消防局

回答(4):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安部关于进一步明确民用建筑外保温材料消防监督管理有关要求的通知
公消[2011]65号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公安消防总队,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公安局消防局:
  近年来,南京中环国际广场、哈尔滨经纬360度双子星大厦、济南奥体中心、北京央视新址附属文化中心、上海胶州教师公寓、沈阳皇朝万鑫大厦等相继发生建筑外保温材料火灾,造成严重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建筑易燃可燃外保温材料已成为一类新的火灾隐患,由此引发的火灾已呈多发势头。为深刻吸取火灾事故教训,认真贯彻落实中央领导同志重要批示精神,公安部、住房和城乡建设部正在修订有关标准、规定,经部领导批准,在新标准、规定发布前,本着对国家和人民生命财产安全高度负责的态度,为遏制当前建筑易燃可燃外保温材料火灾高发的势头,把好火灾防控源头关,现就进一步明确民用建筑外保温材料消防监督管理的有关要求通知如下:
  一、将民用建筑外保温材料纳入建设工程消防设计审核、消防验收和备案抽查范围
  凡建设工程消防设计审核和消防验收范围内的设有外保温材料的民用建筑,均应将建筑外保温材料的燃烧性能纳入审核和验收内容。对于《建设工程消防监督管理规定》(公安部令第106号)第十三条、第十四条规定范围以外设有外保温材料的民用建筑,全部纳入抽查范围。在新标准发布前,从严执行《民用建筑外保温系统及外墙装饰防火暂行规定》(公通字[2009]46号)第二条规定,民用建筑外保温材料采用燃烧性能为A级的材料。
  二、加强民用建筑外保温材料的消防监督管理
  2011年3月15日起,各地受理的建设工程消防设计审核和消防验收申报项目,应严格执行本通知要求。对已经审批同意的在建工程,如建筑外保温采用易燃、可燃材料的,应提请政府组织有关主管部门督促建设单位拆除易燃、可燃保温材料;对已经审批同意但尚未开工的建设工程,建筑外保温采用易燃、可燃材料的,应督促建设单位更改设计、选用不燃材料,重新报审。

  公安部消防局
  二〇一一年三月十四日
 
来源:公安部消防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