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于夫妻在婚姻存续期间所签的“忠诚协议”,现在在法律上也没有定论,具体还要看协议内容,但在司法实践中,一般认定“忠诚协议”为无效。
与之相近的是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若干问题的解释(三)》第十四条的规定,根据该规定,当事人达成的以登记离婚或者到人民法院协议离婚为条件的财产分割协议,如果双方协议离婚未成,一方在离婚诉讼中反悔的,人民法院应当认定该财产分割协议没有生效,并根据实际情况依法对夫妻共同财产进行分割。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若干问题的解释(三)》
第十四条当事人达成的以登记离婚或者到人民法院协议离婚为条件的财产分割协议,如果双方协议离婚未成,一方在离婚诉讼中反悔的,人民法院应当认定该财产分割协议没有生效,并根据实际情况依法对夫妻共同财产进行分割。
只要双方自愿,就是有效的
这种协议目前法无明文规定,现实中很难得到法院的支持
有效力。
没有 什么实际意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