错误。
民事权利能力是法律确认的自然人享有民事权利承担民事义务的资格。根据民法通则规定,公民从出生时起到死亡时止,具有民事权利能力,依法享有民事权利,承担民事义务。
民事行为能力是民事主体独立实施民事法律行为的资格,它受自然人的理智、认识能力等主观条件的制约。民事行为能力分为以下三种:(1)完全民事行为能力。即18周岁以上的公民是成年人,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可以独立进行民事活动,是完全民事行为能力人。另外,对于未满18周岁,但已满16周岁且以自己的劳动收入为主要生活来源的,视为完全民事行为能力人。(2)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即10周岁以上的未成年人是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可以进行与他的年龄、智力相适应的民事活动;其他民事活动由他的法定代理人代理,或者征得他的法定代理人的同意,如父母。不能完全辨认自己行为的精神病人是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可以进行与他的精神健康状况相适应的民事活动;其他民事活动由他的法定代理人代理,或者征得其法定代理人的同意,如父母或者成年子女以及配偶。(3)无民事行为能力人。即不满10周岁的未成年人、不能辨认自己行为的精神病人是无民事行为能力人,由他的法定代理人代理民事活动。
因此,公民的民事权利能力与民事行为能力不是一致的,公民从出生时起到死亡时止,具有民事权利能力,而民事行为能力的产生是受年龄和智力、健康状况的限制的,如18岁以下的公民享有完全民事权利能力,但未必是具有民事行为能力,他会因为年龄(10周岁以下)和健康状况(精神病)而不能取得民事行为能力,即两种权利不是同时产生。同时,一个完全民事权利能力的公民,因为患精神病也会造成丧失民事行为能力。导致不能和民事权利能力同时终止。
1、有民事行为能力的人一定具有民事权利能力,这句话是对的。
2、《民法通则》第九条有规定:“公民从出生时起到死亡时止,具有民事权利能力,依法享有民事权利,承担民事义务。”
因此,所有公民都具有民事权利能力,但并不是任何公民都具有民事行为能力。
法律要求公民必须达到一定年龄以及能够对自己的行为及其可能产生的法律后果具有认识能力和控制能力时,才具有行为能力。
公民是否具有民事行为能力,应从年龄和精神是否正常两方面进行确定。
公民具有民事行为能力,就一定具有民事权利能力,反之具有民事权利能力,不一定就有民事行为能力。
错误。 公民的民事权利能力与民事行为能力不是一致的,公民从出生时起到死亡时止,具有民事权利能力,而民事行为能力的产生是受年龄和智力、健康状况的限制的,如18岁以下的公民享有完全民事权利能力,但未必是具有民事行为能力,他会因为年龄(10周岁以下)和健康状况(精神病)而不能取得民事行为能力,即两种权利不是同时产生。同时,一个完全民事权利能力的公民,因为患精神病也会造成丧失民事行为能力。
公民具有民事权利能力 可能没有行为能力 。例如未成年人有权利能力无形问能力 再如精神病患者 有权利能力无行为能力。
公民有行为能力 就必然具有权利能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