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府都是不合理的 因为资金是一层层审批下来的 到地方政府怎么说要贪一部分 所以不畅通常是不合理的。目前所有律师都不敢接受这种拆迁纠纷的案子 就是因为即使有法律 也无法实施。
如果按照法律的话 任何拆迁补偿要根据周围商品房新房均价来补偿 同时要考虑区位 交通等综合来补偿。地方不实施 只是一纸空文 没办法 认命吧。这就是为什么出现很多钉子户的原因。不要追问了 就这个情况
您好,无论是棚户区改造还是其他项目拆迁,原则上来说都要给予被征收人被征收房屋价值 的补偿、安置补助费、停产停业损失费、搬迁费等,原则上来说是不能低于房屋征收决定公告之日被征收房屋类似房地产的市场价格,因此,如果补偿不合理,建议当事人要及时的采取法律措施来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
凯诺拆迁律师团:
棚户区内集体土地上房屋征收的补偿标准:
(1)货币补偿。被征收房屋的价值经评估确定,不得低于房屋征收决定公告之日被征收房屋类似房地产的市场价格。简单来讲就是要参照就近区位商品房的价格。
(2)产权置换。选择房产置换的,必须是相同地最低按一平米安置一平米。
棚户区内集体土地上房屋征收补偿,这种多发生于城中村、城乡结合,已经被纳入城市规划区内的,可参照国有土地上房屋拆迁补偿标准进行补偿。
棚户区改造,本是国家极力推行的福利政策,是为了改善老百姓生存生活的条件。因此不管是集体土地上的棚户区改造还是国有土地上的棚户区改造都不能因是棚改就降低被征收人现有的生活水平。
他回答的是有错误的!目前所有当地律师事务所是不敢接这类官司的!我们没有办法就委托了北京专业拆迁律师事务所的律师为我们维权!具体是那些律师事务所就不讲了!免得涉嫌广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