请教下担保法第十九条

2025-01-05 17:07:5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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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答(1):

两个以上保证人在提供保证时没有和债权人约定保证份额是多少(比如是2:8还是4:6),那就会被认定是连带共同保证,其意思就是一旦债务人不能履行或拒绝履行债务,债权人有权要求任一保证人承担全部债务,这就增加了保证人的责任,也增强了债权人的安全感。
一般保证是相对于按份保证和连带保证而言的,具有补充性。当债权人未就主债务人的财产先为执行并且无效果之前,便要求保证人履行保证义务时,保证人有权拒绝。因此,一般保证的保证人负担和风险要小得多。

回答(2):

啊!

回答(3):

两个人共同担保,没有约定份额时,才连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