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班途中去打卡<在工厂内>突发脑溢血死亡算工伤吗?怎么赔偿呢?

病发后没有把卡打上
2024-11-17 11:39:4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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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答(1):

我认为应该是工亡。单位应向社会保险部门申报工亡,所需的赔偿均由社会保险部门负担。如果单位不申报,死者家属可以在一年内到社会保险部门申请认定工亡。赔偿待遇见新修订的《工伤保险条例》。

《工伤保险条例》
第三十九条 职工因工死亡,其近亲属按照下列规定从工伤保险基金领取丧葬补助金、供养亲属抚恤金和一次性工亡补助金:
  (一)丧葬补助金为6个月的统筹地区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
  (二)供养亲属抚恤金按照职工本人工资的一定比例发给由因工死亡职工生前提供主要生活来源、无劳动能力的亲属。标准为:配偶每月40%,其他亲属每人每月30%,孤寡老人或者孤儿每人每月在上述标准的基础上增加10%。核定的各供养亲属的抚恤金之和不应高于因工死亡职工生前的工资。供养亲属的具体范围由国务院社会保险行政部门规定;
  (三)一次性工亡补助金标准为上一年度全国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的20倍。

回答(2):

我认为应该是工亡。单位应向社会保险部门申报工亡,所需的赔偿均由社会保险部门负担。如果单位不申报,死者家属可以在一年内到社会保险部门申请认定工亡。赔偿待遇见新修订的《工伤保险条例》。

回答(3):

如果该工人是在工作场所、工作时间内履行工作职责时,突发脑溢血,并且在48小时内因抢救无效死亡的,那么是可以被认定为视同工伤的。

具体参考《工伤保险条例》如下:
第十五条 职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视同工伤:
(一)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岗位,突发疾病死亡或者在48小时之内经抢救无效死亡的;

回答(4):

应该不算,除非这个突发脑溢血是因某个突发事件引致发病的。
不过算不算,工伤部门说了才算,建议还是去申请一下工伤认定。

回答(5):

工伤保险条例:第十五条 职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视同工伤:
  (一)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岗位,突发疾病死亡或者在48小时之内经抢救无效死亡的;
至于是否是工作时间有待工伤部门认定。建议去做工伤认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