先区分两个概念,一个叫定罪,一个叫量刑。
定罪,就是说XX到底算不算犯罪,犯罪了的话到底犯的什么罪。量刑,是已经在定罪的基础上,那么到底要判多少年,罚不罚钱,罚多少。要不要剥夺政治权利,这个部分叫量刑。
简言之,定罪是到底成不成立犯罪,量刑是到底该怎么处罚
中国其实没有法官,中国的法官其实叫做“审判员”
审判员可以定罪+量刑,这也就是我国的法律。也就是所谓的职权主义国家(国家依职权追究犯罪者的刑事责任)
香港属于英美法系,英国,美国都是这样,这种法系,定罪和量刑分在两方手中,定罪,是陪审团的事儿,量刑,是法官的事儿。但是很简单的案子,法官可以说了算,只有重要的案子,才需要上庭审。也就是说,如果陪审团不给定罪,那法官就不能量刑了,但是陪审团给定罪,法官就必须量刑,决定量多少,换言之,法官没有决定“是否量刑”的权力,只有决定“量刑量多少”的权力
另外,中国虽然有个“人民陪审员”,这个和陪审团差别很大,人民陪审员,只是陪着的,提提意见,真的是正经的“陪审”。英美法系的陪审团权力很大,可以决定是否定罪
香港是资本主义制度,其法律属于英美法系,实行陪审团制度。陪审团的职责是判断是否构成犯罪,法官的职权时量刑。我国实行的是社会主义法律制度,和香港有本质区别。人民法院实行人民陪审员制度,在合议庭内,人民陪审员和审判员具有同等权利,陪审员的意见既可以包括定罪也可以量刑。
香港属于英美法系,适用陪审团制度,陪审团有认定被告人是否有罪的权利,法官的职权在于适用具体的法律条文,决定被告人最终受到怎样的处罚。
在中国没有陪审团制度,所以,定罪量刑都是由法官决定的。
要看是什么性质的案件,例如判死刑的案子往往使用一大陪审团,很早以前的事3很多国家已废弃,建议看一部十二怒汉约电影,黑白片,或许能更3解一些,陪审团的作用只是判断guilty or innocent