杜甫《春望》
国破山河在, 城春草木深。
感时花溅泪, 恨别鸟惊心。
烽火连三月, 家书抵万金。
白头搔更短, 浑欲不胜簪。
杜甫(712-770),字子美,祖籍河南巩县。祖父杜审言是唐初著名诗人。青年时期,他曾游历过今江苏、浙江、河北、山东一带,并两次会见李白,两人结下深厚的友谊。
唐玄宗天宝五年(746),杜甫来到长安,第二年他参加了由唐玄宗下诏的应试,由于奸臣李林甫从中作梗,全体应试者无一人录取。从此进取无门,生活贫困。直到天宝十四年(755),才得到“右卫率府胄曹参军”一职,负责看管兵甲仓库。同年,安史之乱爆发,此时杜甫正在奉先(今陕西蒲城)探家。第二年他把家属安顿在鄜州羌村(今陕西富县境),只身投奔在灵武(今甘肃省)即位的肃宗。途中被叛军所俘,押到沦陷后的长安,这期间他亲眼目睹了叛军杀戮洗劫的暴行和百姓的苦难。直到至德二年(757)四月,他才冒险逃到肃宗临时驻地凤翔(今陕西省凤翔县),授官左拾遗。不久因疏救房琯,被贬为华州司功参军。自此他对现实政治十分失望,抛弃官职,举家西行,几经辗转,最后到了成都,在严武等人的帮助下,在城西浣花溪畔,建成了一座草堂,世称“杜甫草堂”。后被严武荐为节度参谋、检校工部员外郎。严武死后,他离开了成都,全家寄居夔州(今四川奉节县)。两年后,离夔州到江陵、衡阳一带辗转流离。唐太宗大历五年(770),诗人病死在湘江的一只小船中。
他的诗在艺术上以丰富多采著称,时而雄浑奔放,时而沉郁悲凉,或辞藻瑰丽,或平易质朴。他擅长律诗,又是新乐府诗体的开创者。他的诗声律和谐,选字精炼,“为人性癖耽佳句,语不惊人死不休”,正是他严谨创作态度的真实写照。在我国文学史上有“诗圣”之称。他的诗留存至今的有一千四百余首。有《杜少陵集》。
赏析:
至德元年(756)8月,杜甫被安史叛军掳至长安。过了半年多囚徒一样的生活,这时长安已被抢掠一空,满目荒凉,而家人久别,存亡莫卜,诗 人家国之痛更加浓烈,便在第二年(757)暮春写下了这首触景生情的五言律诗。
前两句是望中所见,极概括,极沉痛。国家残破,河山尚存,只是江山换了主人。暮春时节,长安城中草木丛生,可见的人烟稀少,一片荒凉。诗人睹物伤怀,伤国之情油然而生,萧条悲凉。正如吴见思《杜诗论文》中写道:“杜诗有点一字而神理俱出者,如国破山河在,在字则兴废可悲;成春草木深,深字则荟蔚满目矣。”
颔联写花写鸟,紧扣诗题,借此来表达了诗人那种伤乱思家的感慨。因感叹时事,见悦目的花朵反而流泪;因深恨离别,听到悦耳的鸟声反而惊心。诗人感触异常。花鸟平时乃可娱之物,见之而泣,闻之而悲,足以见得诗人内心的忧伤。在此诗人运用了反衬手法,将悲情寓于美景之中,使悲欲悲,甚为绝妙,乃被千古传诵。
接下来写战争时间之长,家书的难得可贵。诗人那种忧时伤别的情感表现得更为深沉和具体。“烽火”句承“感时”句,“家书”句承“恨别”句,不仅层次分明,结构严谨,而且情感也一泻而下。
最后诗人将伤国忧时思家的情怀用具体的细节体现了出来。头上白发本来稀少,不断搔抓,就更少了。差不多连发簪也戴不住了。本诗以“不胜簪”作结,使人感到诗人把自己的命运和国家的命运紧密结合在一起,真挚感人。
这首五律,对仗工整,情景交融,水乳难分。景物的形象,蕴含着诗人的情感;诗人的感情,又诉诸在景物形象的描绘中,具有极强烈的感人力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