个人档案可以自己拿着吗?比较急!

2024-12-04 17:03:0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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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答(1):

  建议不要自己拿着档案,自己拿着档案到时候转正定级,评职称都不可以的,档案在自己手里超过三年就成为死档了,放到人才中心,等到你找到接收档案的单位再转走。
国家对于毕业未就业的大学生的档案,一般采取三种方法:
  一、把档案转至生源地,由所在地级市的人事局接收。
  1、适合对象:比较适合准备在生源地范围内就业的毕业生和暂时不想就业的毕业生。
  2、优点:在生源地就业后办理手续简单方便。
  3、缺点:两年内如离开生源地就业,需重新办理改派手续。
  二、把档案留在学校。2002 年国家下发文件,允许毕业时尚未落实单位的毕业生户口、档案留校两年。待落实工作单位后,将户籍和档案迁至工作单位所在地,申请档案留校超过两年仍未落实工作的,学校将其档案和户口迁回生源地,学校不再为其发放就业报到证。
  1、适合对象:适合有就业愿望但尚未就业的毕业生。
  2、优点:学校诚信度较高,代为保管户口关系和档案不收取额外费用。
  3、缺点:毕业生档案留校只是延长了择业期,与学校没有人事隶属关系,涉及人事关系的证明都不能出具。
  三、把档案转至就业代理或人才交流中心。
  1、适合对象:比较适合创业、灵活就业的毕业生。
  2、优点:易于毕业生解决一些实际问题。
  3、缺点:由于毕业生与指导中心交流相对少,容易造成信息不畅。
已就业学生把档案转至有人事管理权的单位。
  1、在没有搞清楚用人单位是否具有人事主管权之前,不要把档案转入这个单位,把档案转递到这个单位所在地的人才交流中心去。个别没有档案管理权的单位会把学生的档案弄丢了或是扣住不放。
  2、要询问清楚用人单位的性质。国家机关、国有事业单位、国有企业,他们或他们的主管单位是有人事管理权的,可以接收档案。其它各类非公企事业单位、各类民营机构是无人事管理权的,要通过人才交流中心来接收学生,学生的档案要放到人才中心去。
  3、把档案转至单位所在地的人才服务中心。 如果接收你的单位不具备档案管理权,那么你的档案就应该“落户”于单位所在地的人才服务中心。这种方式通常需要收取一定费用。

回答(2):

不可以!档案千万不可以放在自己手里!根据人事档案管理规定:人事档案的传递和管理是由组织人事部门或其委托具有资质的单位(一般为人才交流中心)具体负责,其他单位和个人不得传递、管理人事档案。

回答(3):

回答(4):

都对,学校说的是档案接收单位得有人事权,教育局说的自己拿档案是档案转移途中运送的问题,本人是可以自己运送自己的档案的。
你可以和教育局商量一下,把调档函改成借阅函试试

回答(5):

个人是可以拿到档案的,属于各单位管理不同,但从规定来说档案是不应经手个人的,我建议你先从学校把档案转到人才,再从人才协商取走档案,当然希望你找的工作值得这么去做,不过现在可以接收档案的工作一般都还可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