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国民间素有“丹书不祥”之说。众所周知,古代除了坐在金銮殿的皇帝能用朱笔御批外,朱笔一般会被衙门用来记录罪犯的名籍,民间则有阎王爷用朱砂笔勾划生死簿之说,被朱笔勾掉的无疑被判了死刑。直到现在,被处以极刑的罪犯名字上都用红笔打一个“×”或“√”,因此人们十分忌讳用红笔写信,更忌讳收到用红笔写的东西。老百姓忌讳用红笔写的东西这是千百年约定俗成的传统,这种民俗已经深入人心并被人们所遵循。可以说这只是一个传统和习惯而并非什么封建迷信。尽管为了某些需要红笔有着不可替代的作用和意义,但它只会用在一些特定的场合,例如老师阅卷评分、医生取消医嘱等。
由于有一些人用红笔写信会犯忌,导致朋友绝交,所以也有红笔写信表示绝交的说法。不过个人认为即使绝交信也不必用红笔写,不是有句话叫“好合好散”吗?古人也说过“君子绝交,不出恶声”,毕竟朋友一场,何不做得有风度一点?
不知道,好像没有。但是记得以前皇帝批准秋后问斩的犯人就用红笔在名字上画个圈的,呵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