个税起征点3500,说明工资扣除个人负担的社保和公积金后,超过3500的部分要纳税。
个人所得税计算公式:
工资个税的计算公式为:应纳税额=(工资薪金所得 -“三险一金”(或五险一金)-起征点)×适用税率-速算扣除数
个人所得税起起征点(正确叫法是个人所得税费用扣除标准或者免征额)是指国家为了完善税收体制,更好的进行税制改革,而制定的税收制度。2011年4月20日,十一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二十次会议召开,个人所得税免征额拟调至3500元。
个税起征点3500元,就是全月应纳税所得额以每月收入额减除费用(包括伙食住宿水电等)3500元后的余额或者减除附加减除费用后的余额。
应交个人所得税额=(工资薪金-个人交四险一金金额-个人所得税扣除额2000元)*适用税率%-速算扣除数。
1、工资扣除个人负担的社保和公积金后,超过3500的部分要纳税。
2、个人的伙食住宿水电之类的,属于个人消费,不得在个人所得税税前扣除。
3、个人所得税由发放工资的企业代扣代缴,也就是说,不需要个人去税务局申报纳税,而是由发放工资的企业代申报,并从其工资中扣款后缴纳给地税局。
4、税务局的检查,是针对公司进行的,公司如果没有履行代扣代缴义务,而账上的工资表中又能看出有应该缴纳个人所得税的情况,那么地税局会要求公司全额补税、加征罚款和滞纳金。现在没查过你们不代表以后都不查,当然如果一直不查你们就算是逃税成功了。
5、3500的起征点针对的是工资个人所得税,即个人和公司签订劳动合同并去劳动局备案的情况而言的,你说的打工者和公司之间的劳动关系不明确,还需要界定。如果不是劳动关系而是劳务关系,起征点会低得多,税金会高很多。
在专业人士严重,“起征点”这个词的提法是不准确的,只是上到国务院总理,下到我们普通民众,大家都习惯这个提法,所以大家都接受了也就没改,正确的提法是叫做“免征额”。
个税起征点3500,说明工资扣除个人负担的社保和公积金后,超过3500的部分要纳税。
个人所得税计算公式:
工资个税的计算公式为:应纳税额=(工资薪金所得 -“三险一金”(或五险一金)-起征点)×适用税率-速算扣除数
6000度的工资扣除伙食住宿水电等费用后,剩下的还要扣除3500之后,剩余的部分才缴税,所以前面也说了,3500不是起征点,而是免征额,这3500是不用征税的。
我估计你们厂应该是在工商局注册的,按照个人所得税法的规定,个人所得税由所在企业代扣代缴,也就是你们厂有责任计算员工的个人所得税,收上来之后,有厂里的相关人员去税局缴税,不是员工个人去缴。
就是说在月收入超过3500的按照交税、
应税所得额=月薪金-起征点(目前为1600元)
(二)、适用九级超额累进税率法计算
级数
应税所得额(月)
税率
1
(0,500)
5%
2
(500,2000)
10%
3
(2000,5000)
15%
4
(5000,20000)
20%
5
(20000,30000)
25%
6
(30000,40000)
30%
7
(400000,50000)
35%
8
(50000,100000)
40%
9
(100000,正无穷大)4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