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几十年前的房子归属问题 要懂法律的回答 详细点

2024-11-03 08:10:0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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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答(1):

房产已经过户,且已登记,那么房子确定是你爸爸的了,你姑妈的不主张是得不到法律支持;另外不管她以什么理由主张,都已经超过了法律规定的最长不超过20年的诉讼时效,所以你就放心了,如果她强行入住则涉嫌犯罪,你可以报警。

回答(2):

根据《物权法》第十七条“不动产权属证书是权利人享有该不动产物权的证明。不动产权属证书记载的事项,应当与不动产登记簿一致;记载不一致的,除有证据证明不动产登记簿确有错误外,以不动产登记簿为准。”
房子已经交易,并且已经过户,现在房产证上都是你老爸的名字,那房子当然就是你老爸的了。这个与你老妈是否知情,并没有关系。他们是要不回来的。
除非另有情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