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陆女孩和台湾男未婚生子如何把户口落到台湾,落户口以后监护权归谁

2024-12-03 00:34:5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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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答(1):

①需要做亲子鉴定,小孩才有可能入台湾籍,但这只能认定父子关系,男方有抚养之义务,跟入台湾籍并没有关系,要入籍台湾,是需要男方同意,才能入男方的户籍,否则小孩跟本没有地方可以入籍
②小孩是台湾人,母亲是大陆籍,而母亲拥有监护权,是有这种案例,但那是在正常婚姻关系结束后,才有可能,这种未婚生子的情况下,男方需要认领小孩,即要负担监护责任,才能帮小孩入籍,都放弃了监护权,即不愿认领小孩,怎么帮小孩入籍?帮小孩入籍不表示能帮你入籍,小孩要先入籍,才能办理依亲,让你去台湾照顾小孩,但这一切都需要男方配合的,包括小孩以后护照的更新,需要小孩的户籍誊本才能办理,一再的意味着需要男方的配合的,所以小孩入台湾籍,你没有监护权,即然你要有监护权,何苦将小孩入台湾籍?如果你想用依亲方式前往台湾,这是一条很漫长的路,对小孩不一定好,而且男方是否配合,决定了一切

回答(2):

没那么复杂,根据台湾民法规定,只要生父愿意认领,不需要任何人(包括原配偶)同意就可以入籍.如果生父不愿认领可以委托律师在台提告.办理手续如下.希望对你有帮助.
(一) 父母双方未结婚(生父办理认领)
子女在大陆设籍:先在大陆涉台公证处办理子女之出生公证书、女方婚姻状况公证书(即未婚证明)、同意监护权归生父之声明公证书,公证书正本经海基会验证後,向户政事务所办理认领登记,连同在台DNA鉴定具结书(入台再检验)及在台健康检查具结书(表格向移民署索取)(注:6岁以下之儿童则应备完整预防接种证明)、户籍誊本、大陆常住人口登记表影本,丧失原籍证明具结书、相片等文件,向移民署申请子女在台定居,经审核获淮後,持移民署核发之定居证影本,向大陆公安单位注销户籍後,在大陆公证处办理注销户籍公证书,俟子女入境後,将经海基会验证完成之注销户籍公证书、在台DNA鉴定书及健康检查合格证明送交移民署换发定居证正本,再持定居证向户政事务所登记户籍。

回答(3):

要把孩子户口落到台湾不是不可能 只是很麻烦
因为你要先打官司要求作亲子鉴定
可是男方可以拒绝
就算验了还有一个问题 就是 因为此男尚未离婚
所以若验出来孩子确定是男方的 那男的妻子可以对那位孕妇提告 告他通奸
通常被告通奸是要赔钱的 数目通常是几十万台币起跳
且若被告那孕妇在台湾算有案底 先不论有无监护权 有案底後要入境台湾就有困难了
所以请想清楚究竟要不要孩子
因为如果真的要打官司等打完 孩子大概也已经生出来了
到时後要後悔也来不及

回答(4):

如果是非婚生子
需要做父子的亲子鉴定

户籍在台湾注册的话
母亲有探视权没有监护权
而且母亲若是没有与该生父结婚的话
到台湾办理探亲也得要做亲子鉴定

回答(5):

不是要开放自由行到台湾了吗?想尽办法到台湾来,顺便要这负心汉负起这个责任来~要他处理去,真是丢尽台湾人的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