到镇级武装部查阅个人当兵档案,关键查;1、住院材料、医疗诊断材料、病历等;2、因战或因公致残材料。如果这2类材料都有的话可以向县级民政部门申请评残。如果仅有第一类材料则只能按带病回乡军人待遇申报。
你在部队有住院病例,还有你回家不满三年,你当时的领导能给你证明。如果够评级条件,你就可以到民政局去申请,就这么简单。你可以找一下伤残军人评定,看你够了哪一级,就写一个申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