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解除劳动合同通知书》,可以是用人单位通知劳动者解除劳动合同的书面通知,也可以是劳动者通知用人单位解除劳动合同的书面通知。
《解除劳动合同证明》只能是用人单位依照《劳动合同法》第50条规定定向劳动者出具的书面证明,该证明的内容应符合《劳动合同法实施条例》第24条的规定。
《解除劳动合同通知书》给你后,不能证明你与用人单位解除了劳动合同,你可能经协商、投诉、举报、仲裁又恢复了劳动合同。因此,该通知不能替代证明。
不一样。
解除劳动合同证明是用于证明你已经和上家公司解除劳动合同,现在处于待业状态,而解除合同通知书是用人单位发给你的,要求解除劳动合同的书面通知。
依你的情况,可以用解除劳动合同通知书作为证明使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