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好,我在一家公司做管理近两年,一直没签劳动合同,现在老板突然说要关门,导致我失业,我该怎么办?

2024-11-30 06:56:5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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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答(1):

1.用人单位自用工之日期满一年未与劳动者订立劳动合同的,自用工之日起满一个月的次日到满一年每月应该向劳动者支付双倍的工资补偿,并视为已经自满一年的当日与劳动者订立了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也就是说,从法律层面上讲,相当于你和单位已经订立了劳动合同)
2.单位倒闭,须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你工作了两年,那么可以得到的补偿金=月工资X2)
3.保险也已要求单位补交
4.如果单位不按规定办,你可以去劳动行政部门投诉,或者申请劳动仲裁。
希望对你有帮助!

回答(2):

登记表、工作牌、工资表是你在这个公司工作的证据,要很好的保留。
你这边的话可以先和老板协商,要求赔偿你的损失,如果协商不成,可以去劳动总裁委员会去申请仲裁,对仲裁结果不满意的话可以去法院起诉。

回答(3):

1、可以主张双倍工资
2、要求补缴保险、
3、经济补偿金

回答(4):

如分公司撤销,可在撤销前申请劳动仲裁和劳动监察部门举报,仲裁可将总公司追加为被申诉人,社保可由补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