把档案存在丰台职介中心怎么办理?

2024-11-20 03:18:5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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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市丰台区人才交流服务中心 丰台区丰台镇东安街3条6号 010-63830804
一、 存档条件:凡自愿委托丰台区职业介绍服务中心集体存档,在丰台社保中心参加社会保险,并经北京市辖区内工商局注册的私营企业各企事业单位、三资企业、联营、股份、集体、私营企业及外省驻京商务机构等各类所有制企业。
二、 立户手续:集体存档单位应持单位介绍信、营业执照及组织机构代码复印件;社保登记证复印件;法人及经办人员身份证复印件;存档人员花名册;单位公章。
三、 丰台职介中心与存档单位签订存档合同,缴纳存档费用,双方履行各自权利义务。存档管理费每人每月20元。并发给《集体存档卡》。
四、 存档部工作人员负责审查档案,并及时通知存档单位补齐档案中所缺少的有关材料,保证档案材料的完整性。
五、 本中心设立劳务代办代理业务,为单位代理养老、失业、医疗保险等业务。
六、 办理党员接转关系,婚姻证明,生育服务证等证明。
七、 协助单位经办人到丰台劳动局社保科为达到法定退休年龄的职工申办退休手续。申请退休手续时单位须提供:单位存档卡、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社保登记证、劳动合同书、退休人员身份证复印件、单位公章及U盘。
八、 协助单位经办人为离职员工办理相关手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