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函要标准规范,合乎逻辑,在结构上一般由标题、正文、落款三部分构成:
1、标题
跟一般的信函不同,公函的标题通常要包括发文机关、事由和文种类别(函)。有时可省写发文机关,但事由和文种类别不能省略。另外,标题的右上方要有编号。编号先大写,然后小写,或加括号。
2、正文
正文的开头顶格写受文单位,然后另起一段写发函的原因、联系的事项,最后一般要用“请研复”、“请协助”等字样提出具体要求,结束正文。
3、落款
法定作者、日期,并加盖公章。
公函的写作要求是:一事一函,语言规范、明了,语气合乎内容要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