商业银行经营资金的主要来源如下:
1、股本。就是商业银行成立时,股东投入的资金。
2、对客户的负债,就是个人和企业存入银行的资金,这是商业银行资金的主要来源。
3、同业拆借是商业银行为了应付短时间资金不足,而向其他金融机构的借款,时间很短,占比很小。
商业银行经营资金定义:商业银行经营资金是指银行投资者为正常经营活动和利润投资的货币资金以及银行留存的利润.
随着资本比例的增加,银行的安全性也会增加。 然而,这一定义在理论界一直存在争议,各国金融当局也没有统一的定义。
本质上,属于商业银行的自有资本是资本,代表投资者对商业银行的所有权,也代表投资者偿还所欠债务的能力。 然而,在实践中,一些债务也被用作银行资本、商业银行长期债券等。
扩展资料:
商业银行经营模式
从商业银行的发展来看,商业银行的经营模式有两种。一种是英国模式,商业银行主要融通短期商业资金,具有放贷期限短,流动性高的特点。
即以较低的利率借入存款,以较高的利率放出贷款,存贷款之间的利差就是商业银行的主要利润,此种经营模式对银行来说比较安全可靠。
另一种是德国式,其业务是综合式。商业银行不仅融通短期商业资金,而且还融通长期固定资本,即从事投资银行业务。
中国实行的是分业经营模式。为了适应中国分业经营的现时特点和混业经营的发展趋势,2003年12月27日第十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六次会议通过了《关于修改<中华人民共和国商业银行法>的决定》。
新《商业银行法》对原来商业银行法不得混业经营的有关规定进行了修改。2015年8月29日,全国人大常委会第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商业银行法修正案(草案)》,自2015年10月1日起施行。
该修正案对原《中华人民共和国商业银行法》作了两处修改:一是删去第三十九条第一款第二项;二是删去第七十五条第三项中的“存贷比例”。特别是第二处,删除了贷款余额与存款余额比例不得超过75%的规定,将存贷比由法定监管指标转为流动性监测指标。
参考资料来源:百度百科-商业银行
存贷款利息差,中间业务收入(比如:手续费,汇款费,开户费,查询费,保管箱租赁费等)同行拆借,承兑汇票贴现利息收入,信用证,托管业务,还有其他投资(目前国内很少)黄金,期货,代理业务(例如保险)
由于在银行资本家和工商业资本家之间同样存在着竞争和资本的自由转移,从而银行资本家也要获得平均利润,银行利润与银行的自有资本的比率相当于平均利润率。
随着银行业的发展,存贷利息差在银行利润中的比重将会越来越小。由于是西方投资银行,其中间业务收入(手续费、开户费、理财收入等)已经占据了相当大的比重。
用别人存的钱再借给你而产生的差额还有一些死账和胡乱的理由收的烂七八糟的费
宽博全球:上海商业银行
主要来源与存贷利差,,,,完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