与员工签订劳动合同,但是员工不愿提供家庭住址,请问这样的劳动合同有效吗?

2024-11-19 23:31:4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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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答(1):

不提供家庭住址,不能激斗乱认定劳动合同无效。劳动合同被确认无效是需要法定条件的。
虽然劳动合同法规定,员工基明档本信息中包括住址,但是如果对方提供假住址,公司销液也不一定知道是否真假。

回答(2):

他有身份证的。可以要求他提供长期联系的固定电话。

回答(3):

用人单位与员枯启工签订劳动合同,但是员工不愿提供家庭住址,如果其他内容和形式均符合劳动合同法有关规定,且用人单位同意不填写此项,应该不会影响劳动合同的效力。
《劳动合同法》第十七条规定:劳动合同应当具备以下条款:
(一)用人单位的名称、住所和法定代表人或者主要负责人;
(二)劳动者的姓名、住址和居民身份证或者其他有效身份证件号码;
(三)劳动合同期限;
(四)工作内容和工作地点;
(五)工作时间和休息休假;
(六)劳动报酬;
(七)社会保险;
(八)劳动保护、劳运态动条件和旁败源职业危害防护;
(九)法律、法规规定应当纳入劳动合同的其他事项。
劳动合同除前款规定的必备条款外,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可以约定试用期、培训、保守秘密、补充保险和福利待遇等其他事项。

回答(4):

《劳动合同法》第十七条 劳动合同应当具备以下条款:
(一)用人单位的名称、住所和法定代表人或者主要负责人;
(二)劳动者的姓名、住址和居民身份证或者其他有效身份证件号码;
(三)劳动合同期限;
(四)工作内容和工作地点;
(五)工作时间和休息休假;
(六)劳动报酬;
(七)社派搏会保险;
(八)劳动保护冲羡谈、劳动条件和职业危害防护;
(九)法律、法规规定应当纳入劳动合同的其他事项。散碰
这是法律规定,必须要提供的,如果出了事情用人单位肯定受牵连的,不知道你是不是用人单位的人事,不知道人家为什么不愿提供了,觉得很奇怪,这样的话我建议你辞退该员工。避免为企业带来麻烦,同时这个员工的人品和身世也很可疑。需要警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