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是原告,法院立案后,我该做些什么?需要等待什么?谢谢

2024-11-27 18:44:5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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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答(1):

法院立案后,作为原告,围绕诉讼请求提供证据非常重要,法庭审判以及判决书几乎全部围绕提供的证据展开。接下来重要的就是等待开庭,在开庭时,法院法官会征求是否进行调解,如果调解不成,法官会基于双方提供的证据、法庭辩论等开庭情况进行判决。
法律分析
在法院民事立案后,法院在立案之日起5日内,将你交的起诉状副本发送被告,被告要在15日内提交答辩状,法院收到之日5日内将答辩状副本发送给你。在此过程中,原告围绕诉讼请求提供证据非常重要,所有的审判程序包括审判结果都围绕着证据展开。另如果法院在送达时,对方不配合或者找不到人,法院就会进入公告程序(即面向社会发布这一案件的信息)。公告期限为三个月,到期后,视为送达。公告期满开庭。开庭时,会围绕原被告提供的证据进行质证、法庭调查、法庭辩论等程序,开庭结束,等待判决书,如果被告缺席,法院同样可以审判。如果普通程序,审限为6个月,收到判决书后,任何一方对判决结果不服,都可以准备好上诉状,在上诉期(收到判决书之日起15日内,裁定书是10日内。)内上诉,进入二审程序。二审程序裁定的案件为30日审结,审理期限为3个月审结。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
第九十二条 受送达人下落不明,或者用本节规定的其他方式无法送达的,公告送达。自发出公告之日起,经过六十日,即视为送达。 公告送达,应当在案卷中记明原因和经过。
第一百二十五条 人民法院应当在立案之日起五日内将起诉状副本发送被告,被告应当在收到之日起十五日内提出答辩状。答辩状应当记明被告的姓名、性别、年龄、民族、职业、工作单位、住所、联系方式;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名称、住所和法定代表人或者主要负责人的姓名、职务、联系方式。人民法院应当在收到答辩状之日起五日内将答辩状副本发送原告。 被告不提出答辩状的,不影响人民法院审理。
第一百四十九条 人民法院适用普通程序审理的案件,应当在立案之日起六个月内审结。有特殊情况需要延长的,由本院院长批准,可以延长六个月;还需要延长的,报请上级人民法院批准。
第一百七十六条 人民法院审理对判决的上诉案件,应当在第二审立案之日起三个月内审结。有特殊情况需要延长的,由本院院长批准。
人民法院审理对裁定的上诉案件,应当在第二审立案之日起三十日内作出终审裁定。

回答(2):

是什么案件?如果是民事案件的话,你可以打电话到立案庭询问是否转到业务庭,也就是民庭。如果已经转到民庭,你打电话到民庭询问一下,这个案子现在在哪个法官手中。接下来,再找到主审法官的电话,询问什么时候开庭。当然了,上边的电话号码可能你要通过114或者直接到法院去询问。

以上是程序方面的,对于案件本身,如果你觉得你能弄明白的话,你可以不用聘请律师。如果你弄不太明白,应该找个律师。研究一下你的诉讼请求,证据是否充分,对方会提出怎样的抗辩等等。

当然了,如果你不急(通常原告都会很急),你可以坐等法院找你,但我想这不是你想要的。

回答(3):

如果你有律师,就和律师商量下诉状、证据等的相关事宜,做开庭的相关准备,法院到时候会通知你开庭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