网上申请登记:
湖南出入境证件网上申请是指申请人不需要直接面见受理民警就能完成出入境证件的有关申请工作的业务模式。湖南出入境证件网上申请是出入境管理部门为方便广大人民群众而新推出的一项便民服务,申请人可以利用互联网,就能完成赴港澳团队旅游签注和赴港澳个人旅游签注的申请工作,申请人不需要到现户口所在地公安出入境管理部门就可领取到赴港澳团队旅游签注或赴港澳个人旅游签注,进一步方便了人民群众办理赴港澳团队旅游签注和赴港澳个人旅游签注。
申请协议书
一、申请人应符合以下条件:1、年龄在16周岁以上(含16周岁)的湖南省常住户口居民;2、申请人的人口主项信息(中文姓名、出生日期、身份证号码、户籍所在地)在申办往来港澳通行证后未发生变更的;3、已持有效往来港澳通行证,往来港澳通行证签发地为“湖南”,且所持往来港澳通行证空白签注页要有两页(含)以上;4、已申办过赴港澳证件及团队旅游或者个人旅游签注,再次申请赴港澳团队旅游或者个人旅游签注的;5、所申请签注的有效期不能超过通行证有效期, 同时要预留20天的办证时间, 如果您申请1年有效的港澳签注, 请确保您所持有的往来通行证有效期在1年零20天以上;6、不属于登记备案的国家工作人员、不属于法定不准出境人员。
二、网上申请的办证时限为5个工作日(不包含双向邮递时间)。
三、公安机关签注收费标准:一次一地签注费为20元;二次一地签注费为40元,签注费由公安机关委托邮政部门代收,非税票据随证件一同寄达。
四、邮政部门收费标准及方式:上门收取加签证件并邮寄返回申请人的费用为43元/证,由邮政部门工作人员上门收取并代收所需交纳的签注费;如自行到邮政窗口寄递,另需将证件返还的寄递费用21.5元/证与公安机关签注费一同汇到指定邮政帐户。
五、一旦网上申请获得批准并制作证件, 不管申请人是否使用本次证件, 已交纳的费用不予退回。
六、申请人不得同时持有两个(含)以上同一前往地的有效签注。
七、只有现户口所在地为长沙市的申请人允许申请赴港澳个人旅游签注。
八、申请的回邮地址不能在国(境)外(含港澳台地区)。
九、凡国家机关工作人员申请赴澳门签注的,请直接到户口所在地公安出入境管理部门申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