试用期公司未给我交社保,怎么索要赔偿?

2024-12-04 12:08: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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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答(1):

公司在试用期内未给员工缴纳社会保险的,员工可以要求公司补缴。如果无法补缴的,公司应当向员工赔偿应当补缴部分的社会保险费用。
社会保险法
第八十六条 用人单位未按时足额缴纳社会保险费的,由社会保险费征收机构责令限期缴纳或者补足,并自欠缴之日起,按日加收万分之五的滞纳金;逾期仍不缴纳的,由有关行政部门处欠缴数额一倍以上三倍以下的罚款。

回答(2):

可以 搜集在公司工作的证据,协商不成 到劳动局申请仲裁。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
 第三十八条 用人单位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劳动者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一)未按照劳动合同约定提供劳动保护或者劳动条件的;
  (二)未及时足额支付劳动报酬的;
  (三)未依法为劳动者缴纳社会保险费的;
 第四十六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应当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
  (一)劳动者依照本法第三十八条规定解除劳动合同的;
  (二)用人单位依照本法第三十六条规定向劳动者提出解除劳动合同并与劳动者协商一致解除劳动合同的;
  (三)用人单位依照本法第四十条规定解除劳动合同的;
  (四)用人单位依照本法第四十一条第一款规定解除劳动合同的;
  (五)除用人单位维持或者提高劳动合同约定条件续订劳动合同,劳动者不同意续订的情形外,依照本法第四十四条第一项规定终止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的;
  (六)依照本法第四十四条第四项、第五项规定终止劳动合同的;
  (七)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第四十七条 经济补偿按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的标准向劳动者支付。六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按一年计算;不满六个月的,向劳动者支付半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
  劳动者月工资高于用人单位所在直辖市、设区的市级人民政府公布的本地区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三倍的,向其支付经济补偿的标准按职工月平均工资三倍的数额支付,向其支付经济补偿的年限最高不超过十二年。
  本条所称月工资是指劳动者在劳动合同解除或者终止前十二个月的平均工资。

回答(3):

试用期员工,公司不给交社保?这几种好方法你该试试了

回答(4):

1、劳动合同法规定:员工入职之后,企业必须在30个工作日之内与员工签订劳动合同,并且到劳动关系部门备案,缴纳相应的社保,员工可以用此条法律条款为自己维权,但是一般情况是,单位可能会为你补缴社保,但是没有其他的补偿,你也有可能因此失去工作。
2、试用期社保:很多企业在试用期是不为员工缴纳社保的,但是根据劳动合同法规定,从签订劳动合同之日起30日内为员工购买社保。
3、个人辞职:个人主动辞职的,就不能享受失业金待遇,当然你要是追偿这笔社保费用也是比较难的,如果是工资待遇的话是没有问题的。
PS:试用期未交社保,可以以单位未依法缴纳社保解除劳动合同,并要求经济补偿,但是还是需要根据自己的实际情况选择,具体可以咨询相关部门。

回答(5):

可以以没交保险为由提出辞职 并要求补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