请问协议离婚后,在协议书上已注明孩子不需要男方抚养;到现在女方又要求男方拿生活费,男方有义务拿吗?

2024-11-17 15:37: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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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答(1):

1、抚养子女是父母的法定义务。原关于子女抚养费的协议并不妨碍子女在必要时向父母任何一方提出超出协议原定数额的合理要求。现在女方要求男方给小孩生活费,双方可以协商。如果协商不成,女方可以以小孩的名义起诉(也就是说必须是小孩为原告),男方如果实际负担能力确实有限,可以提出减少或者免除抚养费给付义务。
2、对于离婚时原双方协议已分割的家庭共同财产(不含森林土地),男方不能再要求分割,更不能以此作为免除子女抚养费给付义务的条件。
3、对于森林、土地,涉及林权和土地承包经营权,法律关系比较复杂。一般来说,是农村以户为单位通过承包等方式取得,个人只有承包经营权,没有所有权。而男方是否具有承包经营权,要看具体情况,比如男方是否农民,户口是否迁入该村,是否以经营该森林土地作为生活资料来源等等。因此男方是否有该权利,需要另外主张。
4、男方必竟是小孩的父亲,血浓于水,请多为孩子想想。再说抚养费是给小孩的,又不是给女方的,不要因为当初没分财产现在又要给抚养费而产生心理不平衡,尽量协商一下吧。

回答(2):

父母抚养子女是法律规定的义务,即使以前你们离婚析产时说明了不要对方给付抚养费,但那只是你自愿承担的,如果你现在不能独自承担子女抚养,你可以到法院起诉要求对方给付抚养费。但请求对方给付抚养费是你的子女的权利,你只是他的法定代理人。一般来说法院都会支持你的请求。。。。

回答(3):

离婚协议的约定只是在你与女方之间产生效力,如果女方现在已经不足够支付小孩的生活费,那么小孩是有权要求你男方来支付抚养费。因为在法律上,你作为父亲你是有抚养小孩的法定义务。因此,如果女方现在的确是经济困难,不能满足小孩的抚养要求,你有义务向小孩支付抚养费,然后再凭你与女方的离婚协议去向女方主张权利。有需要可以再百度知道

回答(4):

这个要看情况的:打个比方吧
1:当初离婚分财产时女方有多分财产,多分财产可以可以抚养小孩的生活费的话且此时女方还有钱的话一般就很难支持了。
2:如果女方的经济状况发生了变化(恶化),那么男方有义务
3:如果小孩本身发生了变化(如生病,留学之类)男方也须支付
不能一一道来,要看情况。

回答(5):

如果双方的情况没有发生变化,那么男方没有义务拿。如果女方认为自己无法独自抚养,那么男方可能会要求变更抚养权的。

北京 婚姻家庭 律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