只需父或母一方持香港身份证,现在只算拿到香港身份证(非永久和永久)的时间,不用住满7年,但你父亲已过世,已经不符合申请条件了。
我已顺利提交申请了!
根据公安部出入境管理局决定,自2011年4月1日起,各地公安机关出入境管理部门开始受理审批,香港居民在内地的超龄子女前往香港定居与父母团聚申请。香港居民在内地的超龄子女,是指在其亲生父亲或者母亲于2001年11月1日以前取得香港居民身份证时、未满14周岁的内地人。
公安机关出入境管理部门将按申请人在港的生父或生母取得香港居民身份证的时间先后顺序,分阶段受理申请,不设申请截止期限。自2011年4月1日起,亲生父亲或者母亲于1979年12月31日(含当日)以前,首次取得香港居民身份证的香港居民在内地的超龄子女,可向户籍所在地公安机关出入境管理部门提出申请。其他香港居民在内地的超龄子女申请受理时间另行公布。
说明:符合以上条件,只要父或母一方取得香港居民身份证时你未满14周岁即可以申请.如父亲去世了,就不能申请.母亲健在,符合以上条件就可以申请.
你妈妈 是香港的人的话 就可以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