增值税专用发票超过180天抵扣期的后果

2024-12-04 08:43:4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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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答(1):

一:取得增值税专用发票,超过180天认证抵扣期限,除去满足下述条件可以申请逾期认证外,不可以作废,不可以开具红字增值税专用发票,只能做记账凭证入账,但是不会有相应处罚。
二:国家税务总局关于逾期增值税扣税凭证抵扣问题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1年第50号)
一、对增值税一般纳税人发生真实交易但由于客观原因造成增值税扣税凭证逾期的,经主管税务机关审核、逐级上报,由国家税务总局认证、稽核比对后,对比对相符的增值税扣税凭证,允许纳税人继续抵扣其进项税额。
增值税一般纳税人由于除本公告第二条规定以外的其他原因造成增值税扣税凭证逾期的,仍应按照增值税扣税凭证抵扣期限有关规定执行。
本公告所称增值税扣税凭证,包括增值税专用发票、海关进口增值税专用缴款书和公路内河货物运输业统一发票。
二、客观原因包括如下类型:
(一)因自然灾害、社会突发事件等不可抗力因素造成增值税扣税凭证逾期;
(二)增值税扣税凭证被盗、抢,或者因邮寄丢失、误递导致逾期;
(三)有关司法、行政机关在办理业务或者检查中,扣押增值税扣税凭证,纳税人不能正常履行申报义务,或者税务机关信息系统、网络故障,未能及时处理纳税人网上认证数据等导致增值税扣税凭证逾期;
(四)买卖双方因经济纠纷,未能及时传递增值税扣税凭证,或者纳税人变更纳税地点,注销旧户和重新办理税务登记的时间过长,导致增值税扣税凭证逾期;
(五)由于企业办税人员伤亡、突发危重疾病或者擅自离职,未能办理交接手续,导致增值税扣税凭证逾期;
(六)国家税务总局规定的其他情形。
三、增值税一般纳税人因客观原因造成增值税扣税凭证逾期的,可按照本公告附件《逾期增值税扣税凭证抵扣管理办法》的规定,申请办理逾期抵扣手续。

回答(2):

增值税专用发票超过180未进行认证抵扣,则收票方损失这部分可抵扣的进项税额。

回答(3):

一、增值税一般纳税人取得2010年1月1日以后开具的增值税专用发票、公路内河180天是认证有效期,一般收到增值税发票自开票日起90天内抵扣有效

回答(4):

1,没有罚款
2,你不认证,直接入成本,税务局一般不管的。
3,不抵扣,进项就按含税价计成本,没有进项税,销项按你实际售价,销项税等于按销售额*17%,没得进项抵扣了。
4,其他就看你们公司的了。具体可以问你们管理员。

回答(5):

超过抵扣期,税务局只是规定不能认证抵扣税款,不会罚款.
企业不能抵扣进项税,造成了税款损失,如果企业追究个人责任,按企业规定执行.
做账时,将该发票按价税合计计入成本或费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