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关于“朋克”“嬉皮士”的简介。

他们的来源,以及他们的风格,如果可以,请发一些图片
2024-11-27 15:48:2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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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答(1):

嬉皮服饰的特点是色彩鲜艳,如橙,绿,黄等,洗白的牛仔裤,或者条纹裤,男人留长发,女人戴花或者花形图案的饰物.一般来说嬉皮士喜欢穿休闲舒适的衣服,面料多为棉或麻.
朋克的特点是发型奇异,比如鸡冠式或者某些部位剃光,头发一般染成刺眼的红色,蓝色,绿色等,要么黑色.黑色的皮衣,皮披风和高帮皮靴,女朋克穿黑色的网眼长统袜或者勾破的黑丝袜.喜欢佩带金属饰物,如金属项链,大的夸张的戒指,背军用包,皮衣上很多金属拉链等.还有,他们看起来总是邋遢懒散.
街头服饰一般来说是宽松得近乎夸张的T恤和裤子,很多人喜欢包头巾,另一种典型的服饰是篮球服和运动鞋,也以宽松为标准.

服装是文化的一种外在体现形式,要明白文化的内涵,还得究其根源.不过要仔细讲的话说来话就太长了,所以在此只概括性地讲一下.
嬉皮文化起源于60年代的美国,并迅速蔓延到欧洲.嬉皮文化主要宣扬和平,反战,反政府对人权的控制和反对当时中产阶级以金钱为主的价值观.所以嬉皮士们向往过一种没有阶级的,自由的生活,他们喜欢流浪,与当时的主流社会背道而驰.这也许是他们不穿西装不打领带,而要穿休闲服原因吧.当然这种极端的自由主义渐渐演变为后来的吸毒,群居,到六十年代末的时候最初的政治观点已经名存实亡了.也许是一个笑话吧,很多当时的嬉皮士都成了后来的雅皮士.
朋克起源于七十年代初的英国,最初是一种具有叛逆性音乐风格.这种音乐提倡简单,不刻意雕琢,反对当时音乐流行化和偶像歌手,体现下层社会的现实等.很快发展成为一种文化,主要反对越来越物质化的社会,并宣扬无政府主义.他们的服装风格来自于他们反主流的精神,他们瞧不起那些每天穿得干净整洁,工作挣钱,买车打高而夫的人,所以他们"以丑为美",不洗澡,住在破房子里,故意佩戴一般被认为丑的饰物,用破旧的物品.以提醒社会,不是所有人都一样,不是所有人都认同你们的价值观.

回答(2):

PUNK, 是兴起於1970年代的一种反摇滚的音乐力量。 PUNK在中国大陆译作"朋克"; 在台湾译作"庞克", 香港则叫作"崩"。 在西方, PUNK在字典是解(俚语)小流氓、废物、妓女、娈童、低劣的等意思 (虽然现在它的意思有了一定的改变)。 从最早由Leg McNeil於1975年创立《PUNK》杂志,之后由Sex Pistols将此音乐形成潮流距今已有25年历史了。 要了解PUNK对世界及对室内空间的影响, 必先了解PUNK的意义及发展。

1970年代的英国

PUNK这一词是被英国人叫唤起来的, 当时战后的英国, 经济萧条, 失业率高企, 而当时美国那边厢的荷里活电影发展得蓬勃刺热, 间接导致英国的电影业一落千丈; 在音乐事业方面, 英国亦是处於低迷状态, 美国正流行著progressive 诗篇式的摇滚乐, 十多分钟的solo, 音乐十分注重技巧化的表达, 而当年的掘摇滚乐逐渐商业化起来, 成为主流的地面商品, 那时候progressive rock 的表表者有YES, GENESIS, KING CRIMSON…。 其实自60年代起, 摇滚乐逐渐步入了一种可悲的境地, 为了商业利益, 乐队及乐手越来越缺乏摇滚乐所应具有的敏感性行(sensitive)及抗争性(complaint)。

势如破竹的"崩"力量

1975年Virgin 唱片公司所签下的label - "SEX PISTOLS"(大陆译名"性枪手")是PUNK的起点。他们发表的专辑"GOD SAVE THE QUEEN"的唱片封套大胆地把英女皇的嘴巴用"SEX PISTOLS"的封条封著。大胆的作风前无来者(及后新浪漫时期英国一队band -JAPAN亦曾在music video 内炸毁毛泽东的俏像), 他们完全的发泄心里一腔的愤恨, 无论对前途、社会都是一种控诉。 这就是PUNK的诞生。

一时之间, PUNK就势如破竹的成为一种狂潮, 因为PUNK是属於大众的文化, 可以极容易使人认同(基於当年英国社会问题), 人们得到宣泄的途径; 而香港当时的许冠杰一曲"半斤八两"亦是受PUNK的文化影响, 写尽打工仔的心态, 可见PUNK的世界性及兼容性(君不见"半斤八两"一碟卖得满堂红?)

三个和弦的音乐

PUNK是物资与欲望、理想与环境的不均衡压缩之下的变形产物, 对物质的敏感是PUNK的重要理念。他们让你感到一种暴躁不安的侵略性与攻击性, 以及对事事都不易满足, 所以PUNK的音乐大都涉及性、药物、暴力等。

"三和弦论"的PUNK是一种极民主的ROCK N' ROLL; 三和弦, 是指一苜歌只是用三个chord (和弦)组成, 完全没有修饰, 直接的、有力的、赤裸的表达他们想说的, PUNK亦没有长篇大论, 只有2-3分钟, 完完全全跟当年的主流相反。

因为PUNK的简单大众化, 使许多PUNK BAND在街头巷尾、车斗里、仓库里响起了他们第一个音符, 音乐已经再不是什麼高深的学问, 因为PUNK有极强的可参与性, 使得PUNK音乐得以普及, 对摇滚乐有著积极的推动作用。

PUNK的演变

尽管PUNK是那麼的负面, 那麼的极端, 但它总算在世界艺术史上写下重要的一页。PUNK的出现, 不只於在音乐世界, 还影响了时装、平面图像、视像及室内装潢。一名作家Malcolm Mclarer说过"If punk was just about music this thing would have died years ago" "punk is the most important event in post-war Britain." PUNK亦可能给予意义含糊的新浪漫(POST- MODERNISM )一点栓译。

PUNK的演变之广, 我们可能没有擦觉, 它已经变身成一种行为艺术, 一种思想, 甚至一种人生。 在平面设计方面, 由SEX PISTOLS的唱片封面引发起一种"并贴"的热潮, 当年的海报, 杂志等都以这种方式排版, 对往后的设计业影响钜大。

在时装设计方面, 大家一向可能误解那些PUNK头的人是PUNK友, 那是十分错! 其实PUNK的潮流, 在八十年代的青年人一定经历过, 当年梅艳芳的一身打扮都是受PUNK LOOK影响, 人们还以为梅小姐带领潮流, 其实她也是跟潮流! PUNK LOOK 往往是一种反叛型态, 80年代的男生gel起头发, 一条窄身牛裤, 加上一件不扣钮的白恤衫, 再戴上一个headphone连著腰间的walkman, 已经是一种PUNK LOOK。(可惜香港人只是学齐了人家的outlook,, 但headphone却听著中文流行曲!!)

嬉皮士(英语Hippie的音意译)本来被用来描写西方国家1960年代和1970年代反抗习俗和当时政治的年轻人。嬉皮士这个名称是通过《旧金山纪事》的记者赫柏.凯恩普及的。嬉皮士不是一个统一的文化运动,它没有宣言或领导人物。嬉皮士用公社式的和流浪的生活方式来反应出他们对民族主义和越南战争的反对,他们提倡非传统的宗教文化,批评西方国家中层阶级的价值观。

他们批评政府对公民的权益的限制,大公司的贪婪,传统道德的狭窄和战争的无人道性。他们将他们反对的机构和组织称为“陈府”(the establishment)。

嬉皮士后来也被贬义使用,来描写长发的、肮脏的吸毒者。直到最近保守派人士依然使用嬉皮士一词作为对年轻的自由主义人士的侮辱.
60年代的西方社会,动荡不安,社会处于极不稳定中,人们在精神上无法承受来自各方面的威胁和压力。为求得自我与社会,物质与精神上的平衡,超道德,超社会的“理想主义”即“嬉皮士运动”开始出现,人们用致幻剂,性乱等麻醉自己,逃避现实。而迷幻摇滚就是在这种情况下诞生的。

1964年,英国人发明了迷幻音乐。前文曾提到的3首BEATLES的作品,就带有很浓的迷幻色彩。还有像YARDBIRDS的单曲“EVIL HEARTED YOU”“STILL I’M SAD”等都有很重的回音,如梦似幻。另外,THE ROLLING STONES于1967年推出的“THEIR SATANIC MAJESTIES REQUEST”中也充满了神秘的迷幻气氛。

THE SECOND WAVE第二次浪潮。

在60年代末期英国乐队又横扫了全球,如:NICE, TRAFFIC, PINK FLOYD等。而这些乐队在演绎迷幻上又各不相同。PINK FLOYD早期的作品受迷幻意味颇浓,他们的现场演出更是极具幻觉意味,灯光,音响效果引人入胜;而NICE则是把古典乐迷幻化,听来别具韵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