批捕之后就一定要等着判刑吗?

2024-12-04 21:06:2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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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答(1):

是的。

依据《刑事诉讼法》第一百一十五条规定:公安机关对已经立案的刑事案件,应当进行侦查,收集、调取犯罪嫌疑人有罪或者无罪、罪轻或者罪重的证据材料。对现行犯或者重大嫌疑分子可以依法先行拘留,对符合逮捕条件的犯罪嫌疑人,应当依法逮捕。

公安机关经过侦查,对有证据证明有犯罪事实的案件,应当进行预审,对收集、调取的证据材料予以核实。在侦查活动中发现的可用以证明犯罪嫌疑人有罪或者无罪的各种财物、文件,应当查封、扣押;与案件无关的财物、文件,不得查封、扣押。

扩展资料:

刑事诉讼的相关要求规定:

1、公安机关在立案后,对于危害国家安全犯罪、恐怖活动犯罪、黑社会性质的组织犯罪、重大毒品犯罪或者其他严重危害社会的犯罪案件,根据侦查犯罪的需要,经过严格的批准手续,可以采取技术侦查措施。

2、人民检察院在立案后,对于利用职权实施的严重侵犯公民人身权利的重大犯罪案件,根据侦查犯罪的需要,经过严格的批准手续,可以采取技术侦查措施,按照规定交有关机关执行。

3、追捕被通缉或者批准、决定逮捕的在逃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经过批准,可以采取追捕所必需的技术侦查措施。

参考资料来源:海宁市人民检察院-刑事诉讼法

回答(2):

不是逮捕就会被判刑。被判刑是有法院来认定,也就是说没有法院的判决任何机关不能定谁谁有罪,逮捕只是公安机关在侦查案件过程中采取的一种手段,所以还是要看具体案情。建议委托律师提供法律帮助,进行辩护,争取从轻或减轻处罚。

回答(3):

第一,请你接受现实,不要保太大的幻想,希望越大,失望越大。现在要做的就是如何将你父亲的损失减少到最低。
第二,在中国的司法实践中,95%的案子经过批准逮捕后,都是肯定要被判刑的,而且一定是实体刑(即要坐牢)
第三、60万的职务侵占,根据法律规定是10年以上,也就是说最低都要判10年,作为当时人的儿子只有积极争取所有从宽情节,帮助你父亲被判处的刑期最轻::认罪态度,退赔情况等等。
第四、还钱与议和是争取从宽的条件,你父亲现在触犯的是刑法,是国家要依据法律来惩罚你父亲的行为,基本上与债主无关,只是减少损失(也就是还钱和议和)可以让你的父亲少坐牢。
第五,这个期间除了律师,你见不到你父亲。
第六、证据提交给公安机关,或者检察院的公诉部门,最好找你律师去联系,因为我估计你也不是很懂。
第七、判了刑由犯罪行为的受益人偿还,一般是你父亲还,除了保障你父亲的基本生活财产和收入以外,其余财产都会被用来偿还债务,如果你父亲把侵占的钱给了其他人,则其他人有义务返还。
第八、翻供对你父亲没有好处。
第九、以上观点考虑到你不是很明白,或者也许你心里还是不能接受,或者抱有侥幸心里,所以强烈建议你为你的父亲请一位律师,他会更细致耐心地解释你的所有疑惑。
第十、如果觉得我的回答你还满意,请给我分

回答(4):

  不一定,还要经过审查起诉程序,确定是否提起公诉。
  审查起诉是指人民检察院对公安机关侦查终结移送起诉的案件和自行侦查终结的案件进行审查,依法决定是否对犯罪嫌疑人提起公诉、不起诉或者撤销案件的诉讼活动。
  根据我国刑事诉讼法的规定,人民检察院对于公安机关移送审查起诉的案件,应当在7日内进行审查,审查的期限计入审查起诉的期限。人民检察院收到公安机关的起诉意见书后,应当指定检察人员审查案件是否属于本院管辖,起诉意见书以及案卷材料是否齐备,案卷装订、移送是否符合有关规定和要求,诉讼文书,技术性鉴定材料是否单独装订成卷,作为证据使用的实物是否随案移送及移送的实物与物品清单是否相符,犯罪嫌疑人是否在案及采取强制措施的情况。经过审查,对具备受理条件的,填写受理审查起诉登记表,对移送的起诉意见书及其他材料不符合有关规定和要求或者有遗漏的,应当要求公安机关按照要求制作后移送或者在3日内补送。对于犯罪嫌疑人在逃的,应当要求公安机关采取措施保证在逃的犯罪嫌疑人到案后另案移送审查起诉,对在案的犯罪嫌疑人的审查起诉应当照常进行。人民检察院审查起诉部门受理本院侦查部门移送审查起诉的案件,应当按照上述程序办理。

回答(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