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以个人名义去税务局开劳务费发票:
1、去税务局开个人劳务发票,只缴纳个人所得税。税率20%。不足4000元的,扣减800的免征额,超过4000的,扣减20%的免征额。
2、对劳务报酬所得一次收入畸高(应纳税所得额超过20000元)的,要实行加成征收办法,具体是:一次取得劳务报酬收入,减除费用后的余额(即应纳税所得额)超过2万元至5万元的部分,按照税法规定计算的应纳税额,加征五成;超过5万元的部分,加征十成。
二、以个体工商户、劳务公司的名义开劳务费发票,则缴纳营业税带附征是5.65%,
具体为:
应交营业税=劳务费×5% 应交城建税=营业税金额×7% 教育费附加=营业税金额×3%
地方教育费附加=营业税金额×2%
水利基金=营业税金额×1%
另外,企业所得税25%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增值税暂行条例》第二条、第十二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增值税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六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营业税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七条
劳务费,即个人所得税中的劳务报酬是指个人独立从事各种非雇佣的各种劳务所取所得的,, 适用超额累进税率,税率为百分之三至百分之四十五。
税法规定:劳务报酬所得的应纳税所得额为:每次劳务报酬收入不足4000元的,用收入减去800元的费用;每次劳务报酬收入超过4000元的,用收入减去收入额的20% , 税率为20% 。
例如:A销售人员当月提成1800元,要交(1800-800)*20% = 200 元个税; 当月提成5000元,则要交5000*(1-20%)*20% = 800 元个税。
单次应纳税所得额不超过2万的:应纳税额=应纳税所得额*20%。单次应纳税所得额超过2万元的,不超过5万元的:应纳税所得额*30%-2000。单次应纳税所得额超过5万的:应纳税额=应纳税所得额*40%-7000。
扩展资料:
个人所得税的计算及标准:
应纳个人所得税税额=应纳税所得额×适用税率-速算扣除数。
自2018年10月01日起,中国大陆地区个人所得税起征点(免征额)调整为5000元/月。
应纳税所得额=扣除三险一金后月收入-扣除标准。
企业所得税:
居民企业:
就其来源于中国境内、境外的所得,按25%的税率征税。
非居民企业:
1、我国境内设立机构、场所的,取得所得与设立机构、场所与实际联系的,就其来源于中国境内的所得,以及发生在中国境外但与其所设机构、场所有实际联系的所得,按25%的税率征税;
2、在我国境内设立机构、场所的,取得所得与设立机构、场所没有实际联系的,或者未在我国设立机构、场所,却有来源于我国的所得的,就来源于中国境内的所得,按低税率20%(实际减按10%)的税率征收。
优惠税率:
1、对小型微利企业年应纳税所得额不超过100万元的部分,减按25%计入应纳税所得额,按20%的税率缴纳企业所得税。
对年应纳税所得额超过100万元但不超过300万元的部分,减按50%计入应纳税所得额,按20%的税率缴纳企业所得税。
2、对于国家需要重点扶持的高新技术企业,减按15%税率征税。
3、对于经认定的技术先进型服务企业,减按15%税率征税。
参考资料来源:百度百科-劳务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