你好,根据新《刑法》,如果行为人确定不知道对方是犯罪人,或者受欺骗、蒙蔽而为隐藏处所、财物、帮助其逃匿或作虚假证明包庇的,不能认定其是出于主观的故意,也就不能认定窝藏、包庇犯罪,不能追究行为人的刑事责任。
根据你的陈述,磨零两可,你到底是否知道犯罪事实先?如果事前不知道,请参照上面的法律条文,你不负任何法律责任。当然,根据“谁出租、谁负责”的公共管理的法则,你可能会受到一定数额的罚款,但鉴于你的主动举报行为,应该免于处罚。
应该不会。至少目前公安还不知道这件事,你也可以与公安说明,你是“现在(刚刚)才了解的这个情况的,于是就马上告诉你们了”,等等。公安会让你去做笔录,但这是正常的,不用害怕。你就说“请求你们公安协助,把这些人弄走”并要求他们给你保密——就行了。总之,你赶紧报案有立功表现,而没有过错——要不然,以后还有谁去报案?
如果在出租之前就知道是搞传销的,而且这传销组织的影响很大,是要负责的,但由于主动报案,会减轻处罚,如果事前不知道,是知道后主动报案,就不用负责了!希望对你有帮助……
去报案就可以,不过你要出具租房时他给你的证件证明以及登记资料,如果没有最好是马上补上,然后去报案,不会找你麻烦。如果没有入住的登记资料,自己捏造一下也好,总之手头有一份没坏处
没找到具体的相关规定,不过你这种情况直接去报案好一点,照常理来说一般不会被处罚,你也是才刚刚知道情况,时间拖的越久对你越不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