租赁土地需要通过政府吗?

2024-11-15 20:11:3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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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答(1):

《农村土地承包法》第三十六条规定:”承包方可以自主决定依法采取出租(转包)、入股或者其他方式向他人流转土地经营权,并向发包方备案。“由上可知,租赁土地由承包方自主决定,不需要通过政府。

《农村土地承包法》第四十条规定,土地经营权流转,当事人双方应当签订书面流转合同。

土地经营权流转合同一般包括以下条款:

(一)双方当事人的姓名、住所;

(二)流转土地的名称、坐落、面积、质量等级;

(三)流转期限和起止日期;

(四)流转土地的用途;

(五)双方当事人的权利和义务;

(六)流转价款及支付方式;

(七)土地被依法征收、征用、占用时有关补偿费的归属;

(八)违约责任。

承包方将土地交由他人代耕不超过一年的,可以不签订书面合同。

由上可知,双方签订的合同是有效的。为了避免纠纷,在签订合同时,要写清楚各事项。

回答(2):

   国有土地租赁属于土地一级市场;国有土地租赁的主体是土地所有者与土地使用者。
  《规范国有土地租赁若干意见》

  一、严格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房地产管理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的有关规定,确定国有土地租赁的适用范围。
  国有土地租赁是指国家将国有土地出租给使用者使用,由使用者与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土地行政主管部门签订一定年期的土地租赁合同,并支付租金的行为。国有土地租赁是国有土地有偿使用的一种形式,是出让方式的补充。当前应以完善国有土地出让为主,稳妥地推行国有土地租赁。
  五、租赁期限六个月以上的国有土地租赁,应当由市、县土地行政主管部门与土地使用者签订租赁合同。租赁合同内容应当包括出租方、承租方、出租宗地的位置、范围、面积、用途、租赁期限、土地使用条件、土地租金标准、支付时间和支付方式、土地租金标准调整的时间和调整幅度、出租方和承租方的权利义务等。

回答(3):

农村集体土地没有边更为国有土地是不能买卖的。属良田、政府划定的蔬菜基地等不能对外出租。租用村里的闲置土地、山地是可以的,并且和村里就可以签订租地协议,租地不能搞商品房开发投资,如建厂需得到政府和环保部门批准。协议签订应完善,明确责权利、违约责任、期限、年租金及年租递增率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