借贷双方没有约定利息,出借人主张支付借期内利息的,人民法院不予支持。
自然人之间借贷对利息约定不明,出借人主张支付利息的,人民法院不予支持。
除自然人之间借贷的外,借贷双方对借贷利息约定不明,出借人主张利息的,人民法院应当结合民间借贷合同的内容,并根据当地或者当事人的交易方式、交易习惯、市场利率等因素确定利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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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收条当中就应该当时写清楚要不要利息现在别人本金已经付清楚了你又提利息的事儿我估计没戏唱了如果去打官司也没有任何理由除非这个人讲理给你稍微的附上一点利息
既然没有利息,而且借条已经作废,肯定就不能再收别人的利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