纳税人识别号,是税务机关根据税法规定的编码规则,编制并且赋予纳税人用来确认其身份的数字代码标识。赋予自然人纳税人全国唯一的纳税人识别号,相当于赋予了“税务登记证号”。
新税法规定,纳税人有中国公民身份号码的,以中国公民身份号码为纳税人识别号;纳税人没有中国公民身份号码的,由税务机关赋予其纳税人识别号。扣缴义务人扣缴税款时,纳税人应当向扣缴义务人提供纳税人识别号。
主要考虑:
一是纳税人识别号与公民身份号码有机结合,对实现税收治理奠定了重要基础。
二是实施新税法后,自然人纳税人办理年度汇算清缴,必须有全国范围内统一的自然人纳税人识别号归集纳税人来自全国的收入、扣除等涉税信息,有助于实现全国范围内的“一人式”信息归集管理。
三是便于纳税人在办理汇算清缴补退税时,能够准确抵扣其已预扣预缴的税款,落实专项附加扣除等政策,保障纳税人自身权益。
四是与国际接轨,管理效果较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