无财产争议案件:普通民事、经济、行政案件,不涉及财产的,根据案件性质、复杂程度、工作所需耗费时间等因素,在6000—100000元之间协商收取;外地民事、经济、行政案件不涉及财产的,代理费不低于20000元。
有财产争议的离婚案件,收费按照争议财产标的累积计算:
争议标的(计算基数) 计算比例
争议标的在10万元以下部份 7%但不少于¥5000元
争议标的在10万元以上但在100万元以下部分 6%
争议标的在100万元以上但在500万元以下部分 5%
争议标的在500万元以上但在1000万元以下部分 3%
争议标的在1000万元以上但在5000万元以下部分 1%
争议标的在5000万元以上部分 0.5%
要看在什么地方,涉不涉及财产等,一般3000以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