党章规定:党员如果没有正当理由,连续6个月不参加党的组织生活或不交纳党费,或不做党所分配的工作,就被认为是自行脱党。支部大会应当决定把这样的党员除名,并报上级党组织批准。这就是说,党员如果没有正当理由,连续6个月具有不参加党的组织生活、不交纳党费、不做党所分配的工作三种情况中的任何一种情况,都应视为自行脱党。
不交党费,连续6个月具有不参加党的组织生活、不交纳党费、不做党所分配的工作三种情况中的任何一种情况,都应视为自行脱党。
党章规定:党员如果没有正当理由,连续6个月不参加党的组织生活或不交纳党费,或不做党所分配的工作,就被认为是自行脱党。支部大会应当决定把这样的党员除名,并报上级党组织批准。这就是说,党员如果没有正当理由,连续6个月具有不参加党的组织生活、不交纳党费、不做党所分配的工作三种情况中的任何一种情况,都应视为自行脱党。 其他情况具体 对待。
如没有正当理由,该党员连续6个月不参加党组织生活,或不交纳党费,或不做党组织所分配的工作。
党章规定,党员如果没有正当理由,连续六个月不参加党的组织生活,或不交纳党费,或不做党所分配的工作,就被认为是自行脱党。这一规定表明,党员如果没有正当理由,连续六个月具有上述三种情况中的任何一种,都应被视为自行脱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