户口迁移后 原身份证是否能继续使用

2024-11-19 23:45: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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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答(1):

身份证只要没有超过有限期,就可以一直使用的。

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居民身份证法》规定:公民办理常住户口迁移手续时,公安机关应当在居民身份证的机读项目中记载公民常住户口所在地住址变动的情况,并告知本人。

因此户口迁移变动后,不需重新领取居民身份证,可在迁入地到当地派出所落户时,由户口登记机关即派出所将常住户口地址变动情况通过居民身份证芯片写入工具输入最新的常住户口地址。

扩展资料:

1. 公民的常住户口在本市各市辖区的行政区域之间和本县行政区域内迁移变动的,可以不换领居民身份证。

2. 公民的常住户口迁出本市市辖区和本县行政区域的,在迁入地办理户口登记手续的同时换领居民身份证。



年满16周岁的中国公民,应当向常住户口所在地的户口登记机关履行申领居民身份证的手续。公民年满16周岁时,在从生日起计算的30天内申领居民身份证。

公民申领居民身份证,需填写《常住人口登记表》,交验居民户口簿,交近期标准相片两张。

公民出境定居的,在办理注销户口手续时,应当交回居民身份证。

公民应当在居民身份证有效期满之日的3个月前申报换领新证,户口登记机关应当在旧证有效期满前将新证发给本人。

参考资料:百度百科-中华人民共和国居民身份证条例实施细则

回答(2):

根据公安部令第43号的相关规定,在下列情况下,公民不需要换领身份证:

一,公民迁移户口后,仍在本市的市辖区行政区域内。

二,公民迁移户口后,仍在本县的行政区域内。

即如果公民迁出本市市辖区和本县行政区域的,需要换领身份证。

居民户口跨省迁移后,原居民身份证登记项目中的住址发生了变更,应当按照规定申报换领新证。

《中华人民共和国居民身份证条例》第三条

居民身份证登记项目包括姓名、性别、民族、出生日期、住址。第八条居民身份证有效期满或者登记内容有变更、更正或者证件严重损坏不能辨认时,应当按照规定申报换领新证;丢失证件的,应当申报补领。

《中华人民共和国居民身份证条例实施细则(1999年修正)》第十一条规定

公民的常住户口在本市各市辖区的行政区域之间和本县行政区域内迁移变动的,可以不换领居民身份证。公民的常住户口迁出本市市辖区和本县行政区域的,在迁入地办理户口登记手续的同时换领居民身份证。

回答(3):

  公民的常住户口迁出本市市辖区和本县行政区域的,在迁入地办理户口登记手续的同时换领居民身份证,申报换领新证的,户口登记机关发给新证的同时收回旧证。申报补领新证的,原证作废。

  《中华人民共和国居民身份证条例实施细则》第十一条 公民的常住户口在本市各市辖区的行政区域之间和本县行政区域内迁移变动的,可以不换领居民身份证。
  公民的常住户口迁出本市市辖区和本县行政区域的,在迁入地办理户口登记手续的同时换领居民身份证。

  第十九条 凡申报换领、补领新证的,需重新填写《常住人口登记表》,交近期标准相片两张。申报换领新证的,户口登记机关发给新证的同时收回旧证。申报补领新证的,原证作废。

回答(4):

只要在有效期内就可以使用。

身份证是用来证明持有人身份的文件。身份证号码是唯一的。不论户口迁往何处,身份证号码都不会更改。

公民办理永久居留登记手续时,公安机关应当将公民永久居留地址的变更记录在机读居民身份证项下,并予以通知。

因此,在户籍变更后,无须再次领取居民身份证。住所在当地派出所定居时,常住地址变更由户籍机关即派出所输入,最新常住地址通过居民身份证芯片书写工具输入。现时居民身份证机器读取核心卡可写成三个永久户口地址变更。

扩展资料:

户口迁移需要审查的认证材料:

1、“《派遣报到证》”(副本)。

2、市人才交流中心、市劳动部门或市教育局颁发的“入学证”。

3、《户口迁移证明书》(交回原户籍册或派出所签发的原户籍)。

4、“居民身份证”(如你在机构内未收到证明,必须有该机构的相应证明;如你遗失证明,则需要办理遗失报告程序)。在本市就业的毕业生,必须提供领取单位和户籍证明。

参考资料来源:百度百科-中华人民共和国居民身份证条例实施细则

回答(5):

一、如果身份证是第二代居民身份证,没有过有效期,不必重新补办新的身份证,原来的那个身份证完全能正常使用,并且能全国通用。公民身份号码是公民申报出生时由户口登记机关分配的唯一的、终生不变的个人号码,现已作为公民个人的社会保障号码,关系到公民权益的方方面面。因此,公民身份号码一经分配,除出现出生日期更正、重号等情况外一律不进行变更。

二、身份证是第一代身份证没有过有效期,但按照国家法律规定:第一代居民身份证,自2013年1月1日起停止使用。也就是说第一代居民身份即使没有过有效期,但是已经作废品,按照规定你就要及时到新迁入的户口所在地派出所申请补办新的居民身份证。而且在办理新的身份证时,要把旧的第一代身份证交回派出所。

三、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居民身份证法》规定:公民办理常住户口迁移手续时,公安机关应当在居民身份证的机读项目中记载公民常住户口所在地住址变动的情况,并告知本人。因此户口迁移变动后,不需重新领取居民身份证,可在迁入地到当地派出所落户时,由户口登记机关即派出所将常住户口地址变动情况通过居民身份证芯片写入工具输入最新的常住户口地址,现行的居民身份证机读芯卡可写入三次常住户口地址变动情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