愿意承担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定点服务的零售药店,可向市劳动保障行政部门提出书面申请,并提供以下材料即可: (一)药品经营企业许可证和营业执照的副本及复印件; (二)通过GSP认证的证明材料; (三)药师注册证或资格证及其与零售药店的劳动关系证明原件及复印件; (四)相应的医疗保险管理制度和药品经营品种清单; (五)零售药店医疗保险管理人员、药店职工及各类专业技术人员名单; (六)市劳动保障行政部门规定的其他材料。 申请书的格式跟普通申请书的格式一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