行政诉讼,民事诉讼和刑事诉讼的区别

2024-11-17 17:35:11
推荐回答(5个)
回答(1):

刑事案件是指犯罪嫌疑人或者被告人被控涉嫌侵犯了刑法所保护的社会关系,国家为了追究犯罪嫌疑人或者被告人的刑事责任而进行立案侦察、审判并给予刑事制裁(如有期徒刑、死刑、剥夺政治权利等)的案件。行政案件是指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认为国家行政机关的行政行为违法或不当,侵犯其合法权益时,依照《行政诉讼法》规定的程序提出起诉,由人民法院立案处理的行政争议案件。比如因拆迁,城管执法等侵犯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合法权益的行政行为而引起的案件。二者的区别:1、从诉讼主体来看,刑事诉讼是“官告民”、行政诉讼是“民告官”。但也有例外,刑法体系中的自诉案件,原告也是公民或法人;行政诉讼的抽象行政行为,则不具有可诉性,无法提起行政诉讼。2、从诉讼时效来看,刑事案件的诉讼时效是具体的该犯罪行为有可能涉及的罪名的量刑档次的最高期限,比如有可能判3-5年,诉讼时效就是3年,但最高人民检察院认为有必要追诉的,则无视时效,发布通缉令后,诉讼时效也是不计算的;行政诉讼的时效是自知道或者应当知道之日起6个月内。

回答(2):

  事诉-讼法、民事诉-讼法和行政诉-讼法的比较
  (一)、关于调解:
  1、民事诉-讼中:
  (1)调解是一项基本原则,在自愿和合法的基础上,只要案-件性质适合调解,人-民法-院均可以进行调解; (2)对离-婚案-件,人-民法-院必须首先进行调解。
  2、刑事诉-讼中:
  (1)对附带民事诉-讼部分可以进行调解; (2)对《刑事诉-讼法》第170条前两项规定的自诉案-件,可以进行调解;
  (3)对公-诉案-件和刑事诉-讼法第170条第三项规定的自诉案-件,不适用调解。
  3、行政诉-讼中:
  (1)人-民法-院审理行政案-件,不适用调解; (2)人-民法-院审理行政赔偿诉-讼案-件,可以适用调解。
  (二)、中级人-民法-院管辖的案-件
  1、民事诉-讼中:
  (1)重大涉外案-件; (2)在本辖区有重大影响的案-件; (3)最高人-民法-院确定由中级人-民法-院管辖的案-件,如专利纠纷案-件等。
  2、刑事诉-讼中:
  (1)危害国-家安全的案-件; (2)可能判处死刑、无期徒刑的普通刑事案-件; (3)外国人犯罪的刑事案-件。
  3、行政诉-讼中:
  (1)确认发明专利权的案-件、海-关处理的案-件; (2)对国-务-院各部门或者省级人-民政-府所作的具体行政行为提起诉-讼的案-件;
  (3)本辖区内重大、,复杂的案-件。
  (三)地域管辖的确定原则
  1、民事诉-讼中:
  (1)被告所在地法-院管辖为一般原则,原告所在地法-院管辖为例外规定; (2)民事诉-讼中有大量的特殊地域管辖的规定。
  2、刑事诉-讼中:
  (1)犯罪地法-院管辖为主,被告人居住地法-院管辖为辅; 2)最初受理地法-院审判为主,主要犯罪地法-院审判为辅;
  (3)刑事诉-讼中也有一些特殊地域管辖的规定。
  3、行政诉-讼中:
  (1)作出具体行政行为的行政机-关所在地法-院管辖为一般原则;
  (2)对限-制人身自-由的行政强-制措施提起的诉-讼,也可以由原告所在地法-院管辖;
  (3)因不动产提起的诉-讼,由不动产所在地法-院管辖。
  (四)管辖权的转移
  1、民事诉-讼中:上级人-民法-院可以把本院管辖的第一审民事案-件交下级人-民法-院审理。
  2、刑事诉-讼中:依法应当由上级人-民法-院管辖的第一审刑事案-件,不能指定下级人-民法-院管辖。
  3、行政诉-讼中:上级人-民法-院可以把自己管辖的第一审行政干案-件移交下级人-民法-院审判。
  (五)审判组-织的人数
  1、民事诉-讼中:人-民法-院组成合议庭的成员人数是三人以上的单数即可,没有更具体的人数要求。
  2、刑事诉-讼中:人-民法-院组成合议庭的成员人数除了须是单数外,还要求:对于第一审案-件,基层人-民法-院、中级人-民法-院由合议庭审判时应由三人组成,高级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法-院由合议庭审判时应由三至七人组成;对于第二审案-件,合议庭应由三至五人组成。
  3、行政诉-讼中:组成合议庭的成员人数是三人以上的单数即可,没有更具体的人数要求。
  六)回避申请的决定权
  1、民事诉-讼中:对书-记员、翻译人员、鉴定人、勘验人员等非审判人员的回避,由审判长决定。
  2、刑事诉-讼中:对书-记员、翻译人员、鉴定人等非审判人员的回避,由法-院院长决定。
  3、行政诉-讼中:对书-记员、翻译人员、鉴定人、勘验人等非审判人员回避,由审判长决定。
  (七)公开审理的情形
  1、民事诉-讼中:
  (1)涉及国-家秘密、个人隐私的案-件或者法-律另有规定的案-件,应当不公开审理;
  (2)当事人申请不公开审理的离-婚案-件、涉及商业秘密的案-件,可以不公开审理。
  2、刑事诉-讼中:
  (1)涉及国-家秘密、个人隐私的案-件,以及14岁以上不满16岁未成年被告人的案-件,应当不公开审理;
  (2)当事人提出的确属涉及商业秘密的案-件,应当不公开审理;
  (3)16岁以上不满18岁未成年被告人的案-件,可以不公开审理。
  3、行政诉-讼:人-民法-院公开审理行政案-件,但涉及国-家秘密、个人隐私和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注意涉及商业秘密的案-件在不同的诉-讼中,是应当不公开还是可以不公开。
  (八)申请恢复诉-讼期间的时间
  1、民事诉-讼中:当事人因不可抗拒的事由或者其他正当理由耽误期限的,在障碍消除后的10日内,可以申请顺延期限。
  2、刑事诉-讼中:当事人由于不可抗拒的原因或者有其他正当理由而耽误期限的,在障碍消除后的5日以内,可以申请继续进行应当在期满前完成的诉-讼活动。
  3、行政诉-讼中: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因不可抗力或者其他特殊情况耽误法定期限的,在障碍消除后的10日内,可以申请延长期限。
  (九)近亲属的范围
  1、民事法-律中:近亲属包括:配-偶、父母、子女、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孙-子女、外孙-子女。
  2、刑事诉-讼中:近亲属包括:夫、妻、父、母、子、女、同-胞兄弟姊妹。
  3、行政诉-讼中:近亲属包括:配-偶、父母、子女、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孙-子女、外孙-子女和其他具有扶养、赡养关系的亲属。
  (十)立案以及向被告人送达起-诉-书副本的期间
  1、民事诉-讼中:人-民法-院应当自收到起诉状或口头起诉后7日内决定是否立案;并应当在立案之日起5日内将起诉状副本发送被告人。
  2、刑事诉-讼中:
  (1)公-诉案-件:人-民法-院应当将人-民检-察院的起-诉-书副本至迟在开庭10日以前送达被告人;
  (2)自诉案-件:人-民法-院应当在收到自诉状或口头告诉第2日起15日、内作出是否立案的决定,但法-律及有关文件没有规定向被告人送达起-诉-书副本的时间。
  3、行政诉-讼中:
  (1)人-民法-院接到起诉状后,应当在7日内决定立案或者不予受理; (2)在7日内不能决定是否受理的,应当先予受理;
  (3)受诉法-院7日内既不立案,又不裁定不予受理的,起诉人可以向上一级人-民法-院申-诉或者起诉;上一级法-院对符合条件的案-件,应当受理。
  (十一)是否准许撤诉
  1、民事诉-讼中:在宣判前,原告自愿申请撤诉的,人-民法-院可以准许,也可以裁定不予准许;不准许原告撤诉的,可以在原告拒不到庭时作出缺席判-决。
  2、刑事诉-讼中:
  (1)公-诉案-件:在宣判前,人-民检-察院要求撤回起诉的,人-民法-院可以裁定准许,也可以裁定不予准许;
  (2)自诉案-件:在宣判前,自诉人出于自愿撤诉的,人-民法-院应当准许。
  3、行政诉-讼中:在宣判前,原告申请撤诉的,人-民法-院可以裁定准许,也可以裁定不予准许;不准许原告撤诉的,可以在原告拒不到庭时作出缺席判-决。
  (十二)撤诉或按撤诉处理后能否再次起诉
  1、民事诉-讼中:
  (1)当事人撤诉或者人-民法-院按撤诉处理后,当事人以同一诉-讼请求再次起诉的,人-民法-院应予受理。
  (2)原告撤诉或者按撤诉处理的离-婚案-件,没有新情况、新理由,6个月内又起诉的,不予受理。
  2、刑事诉-讼中:
  (1)公-诉案-件:人-民法-院裁定准许人-民检-察院撤诉的公-诉案-件,没有新的事实、证据,人-民检-察院重新起诉的,人-民法-院不予受理;
  (2)除因证据不足而撤诉的以外,自诉人撤诉后,就同一事实又告诉的,人-民法-院不予受理。
  3、行政诉-讼中:
  (1)人-民法-院裁定准许原告撤诉后,原告以同一事实和理由重新起诉的,人-民法-院不予受理;
  (2)原告未按规定的期限预交案-件受理费,又不提出缓交、减交、免交申请,或者提出申请未获批准的,按自动撤诉处理。在按撤诉处理后,原告在法定期限内再次起诉,并依法解决诉-讼费预交问题的,人-民法-院应当予以受理。
  (十三)第一审程序的审理期限及批准延长
  1、民事诉-讼中:
  (1)适用普通程序审理的案-件:应当在立案之日起6个月内审结,有特殊情况需要延长的,由本院院长批准,可以延长6个月,还需要延长的,报请上级人-民法-院批准;(2)适用简易程序审理的案-件:应当在立案之日起3个月内审结。
  2、刑事诉-讼中:
  (1)适用普通程序审理的公-诉案-件和被告人被羁-押的自诉案-件:审理期限至迟不得超过1个半月,有法定情形之一的,经高级人-民法-院批准或者决定,可以再延长1个月;
  (2)适用普通程序审理被告人未被羁-押的自诉案-件:审理期限为6个月,有特殊情况需要延长的,经本院院长批准,可以延长3个月;
  (3)适用简易程序审理的案-件:审理期限为20日。
  3、行政诉-讼中:
  (1)人-民法-院应当在立案之日起3个月内作出第一审判-决。有特殊情况需要延长的,由高级人-民法-院批准,高级人-民法-院审理第一审案-件需要延长的,由最高人-民法-院批准。
  (2)基层人-民法-院申请延长审理期限,应当直接报请高级人-民法-院批准,同时-报中级人-民法-院备案。
  (十四)送达判-决书的时间
  1、民事诉-讼中:人-民法-院当庭宣判的,应当在宣判后10日内向当事人送达判-决书。
  2、刑事诉-讼中:人-民法-院当庭宣告判-决的,应当在5日以内将判-决书送达当事人和提起公-诉的人-民检-察院。

回答(3):

1、三大诉讼的诉讼主体是不同的:在民事诉讼中双方当事人都是可以提起诉讼的,双方都有反诉的权利,在刑事诉讼中诉讼是由人民检察院提起的,不过自诉的案件是由自诉人提起,在行政诉讼中诉讼由行政相对人提起,行政机关作为被告没有反诉的权利。2、三大诉讼的诉讼的目的不同,民事诉讼所要解决的是平等主体之间的民事权利和义务的争议;刑事诉讼所要解决的是涉嫌犯罪的人是否确实犯罪和犯什么罪以及应处何种刑罚问题;行政诉讼所要解决的是国家行政机关的具体行政行为是否合法、问题是否正确;。3、三大诉讼适用的法律是不同的,民事诉讼主要适用《民法通则》和《民事诉讼法》,刑事诉讼主要适用《刑法》和《刑事诉讼法》,行政诉讼主要适用行政法律、法规和《行政诉讼法》等。4、起诉的先行条件不同,民事诉讼不需要先行条件;行政诉讼要求存在某个行政行为为先行条件;刑事诉讼要求被告涉嫌犯罪为前提。 简单来说民事诉讼是民告民,刑事诉讼是官告民,行政诉讼是民告官,三者所解决的实体问题是不同的,除此之外,民事诉讼是谁主张谁举证的原则,刑事诉讼是由公诉人举证,而行政诉讼是被告举证的。以上文章对三大诉讼的区别做了具体的介绍。

回答(4):

(一)中级人民法院管辖的案件
  刑事诉讼:
  1.危害国家安全案;2.可能判处无期、死刑的普通刑事案件;3.外国人犯罪的案件。
  民事诉讼:
  1.重大涉外案件(标的大或案情复杂或居住在国外的当事人众多);2.在本辖区有重大影响;3.最高法院确定由中级法院管辖(海事海商,专利纠纷,重大涉港澳台民事案件,标的大或诉讼单位属省、自治区、直辖市以上的经济纠纷)。
  行政诉讼:
  1.确认发明专利权案(专利申请案,宣告专利无效或维持案,强制许可案);2.海关处理案(纳税和行政处罚案);3.对国务院各部、省、自治区、直辖市政府的具体行政行为提起的诉讼;4.本辖区内重大、复杂的案件(被告为县级以上政府且基层法院不适宜审理,共同诉讼、集团诉讼,重大涉外行政,涉港澳台,其他)。
  (二)地区管辖
  刑事诉讼:
  1.犯罪地(即犯罪行为发生地)法院管辖为主,被告人居住地(包括户籍所在地、居所地)为辅;2.最初受理的法院审判,主要犯罪地法院审判为辅;3.特殊情况的管辖。
  民事诉讼:
  1.被告所在地法院管辖为一般原则,原告所在地法院管辖为例外;2.离婚管辖的特别规定;3.特殊地域管辖(9种);4.专属管辖:不动产,港口,被继承人死亡住所地或主要遗产所在地。
  行政诉讼:
  1.最初作出具体行政行为的行政机关所在地法院管辖。经复议改变的,也可以由复议机关所在地法院管辖;2.对限制人身自由的行政强制措施提起的诉讼,由被告或原告所在地法院管辖;3.因不动产提起的诉讼,由不动产所在地法院管辖。
(三)管辖权向下转移
  刑事诉讼:不能
  民事诉讼:能
  行政诉讼:能
(四)受理及向被告人(被告)送达起诉书副本的期间
  刑事诉讼:1.公诉(普通程序):7日内决定受理,将检察院起诉状副本开庭前10日送达被告人并告知可委托辩护人;2.公诉(建议按简易程序):3日内受理;3.自诉:2至15日受理。
  民事诉讼:7日内立案并通知当事人,立案之日起5日内将起诉状副本送达被告人。被告收到后15日内提出答辩状,法院收到后5日内送达原告。
  行政诉讼:收到起诉状之日起7日内决定立案,5日内发送应诉通知书;7日内不能决定是否立案时,应先立案;不立案也不裁定时,当事人向上一级法院申诉或起诉,符合条件的应受理。
(五)反诉条件
  刑事诉讼:1.对象是本案的自诉人;2.反诉的内容与本案有关;3.反诉的案件属于:告诉才处理和被害人有证据证明的轻微刑事案件;4.反诉应在诉讼过程中即最迟在自诉案件宣告判决以前提出。
  民事诉讼:1.本诉的被告向本诉的原告提出;2.须在本诉进行中(受理后至辩论终结)提出;3.须向受理本诉的法院提出,且受诉法院对反诉有管辖权;4.须与本诉适用同一诉讼程序;5.须反诉与本诉之间存在牵连关系。
  行政诉讼:无
(六)关于调解
  刑事诉讼:1.对附带民事诉讼部分可以进行调解;2.对刑诉法第一百七十条前两项规定的自诉可调解;3.对公诉、第一百七十条第三项自诉,不适用调解。
  民事诉讼:1.在自愿合法基础上均可调解;2.离婚案件必须进行调解。
  行政诉讼:审理行政案件一般不适用调解;审理行政赔偿诉讼案件,可以适用调解。
(七)查明当事人是否到庭
  刑事诉讼:审判长
  民事诉讼:书记员
  行政诉讼:审判长
(八)决定书记员、翻译人、鉴定人的回避
  刑事诉讼:院长
民事诉讼:审判长
  行政诉讼:审判长
(九)回避决定及复议
  刑事诉讼:驳回申请决定后,不服决定,5日内申请复议一次,有权机关3日内作出复议决定。
  民事诉讼:法院对回避申请3日内决定,申请人不服决定,申请复议一次,法院3日内作出复议决定。
  行政诉讼:无明确规定。
(十)不公开审理情形
  刑事诉讼:1.有关国家秘密、个人隐私的案件;2.14周岁以上不满16周岁一律不公开,16周岁以上不满18周岁一般也不公开;3.当事人提出申请的确属商业秘密的,应当决定不公开。
  民事诉讼:1.涉及国家秘密、个人隐私或法律另有规定的案件;2.当事人申请不公开审理的离婚、涉及商业秘密的案件,可以不公开审理。
  行政诉讼:涉及国家秘密、个人隐私和法律另有规定的不公开。

————————http://tieba.baidu.com/f?kw=%B7%A8%C2%C9%D7%C9%D1%AF&fr=index 法律咨询吧 平台

回答(5):

我们要确定行政诉讼,民事诉讼和刑事诉讼是有区别的,首先,从定义上来说,行政速度是指公民或法人及其它组织,认为刑事,国家行政权的机关和组织有过错,侵犯了其合法权益,所以会提起行政诉讼,行政诉讼的受理机关是在人民法院,可以保证,国家依法行政,确保公民,法人组织的合法权益免受行政权力的侵害,就有十分重大的意义。行政诉讼和民事诉讼一样,都有普通法院管辖没有独立的行政法院系统。民事诉讼是诉讼的基本类型,都是在人民法院受理,没事,诉讼处理的是公民或者法人或者其他组织之间,因财产关系和人事关系产生的纠纷的诉讼。刑事诉讼是指法院和检察院,公安机关,在当事人的参与之下,按照法定程序解决被追诉者刑事责任问题。其次,行政诉讼,民事诉讼和刑事诉讼适用的法律是有区别的的,他们分别是用的是行政规章制度,民法和刑法。产生的后果也是不一样的,这个是有区别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