科级干部是指公务员或参照公务员管理的事业编制人员的一个职务级别,分为领导职务和非领导职务,包括正科级和副科级干部。
领导职务中的正科级干部包括:各地区、各地级市党委、人大、政府、政协的下属部门或派出机构内设科室中的正职干部,各县、各县级市党委、人大、政府、政协的下属部门或派出机构中的正职干部(其中:部、委、办机构中少数有的是副职干部),各乡镇政府、各县或县级市街道办事处党委(党工委)、人大、政府、政协中的正职干部;非领导职务中的正科级干部包括:各级、各类部门或机构中的主任科员。
领导职务中的副科级干部包括:各地区、各地级市党委、人大、政府、政协的下属部门或派出机构中内设科室的副职干部,各县、各县级市党委、人大、政府、政协的下属部门或派出机构中的副职干部,各乡镇政府、各县或县级市街道办事处党委(党工委)、人大、政府、政协中的副职干部;非领导职务中的副科级干部包括:各级、各类部门或机构中的副主任科员。
有的时候,因为某个地方经济总量地位重要、某个部门或机构工作重要、或者为奖励激励干部而出现的干部“高配”现象则不在上述所列,一般都会在个人职务的任免文件中加括弧予以明确是属于哪一级干部的。“高配”是一个组织人事工作的术语,是指干部个人级别高于所担任的实际职务的一种组织安排。作为一个干部管理手段,“高配”存在于各级、各部门的干部人事安排当中,且在不同的时间阶段、采用不同的使用方式,有着不同的目的,或者是多种目的兼而有之。
科级不属于领导干部。
根据中共中央《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领导干部是指中共中央、全国人大常委会、国务院、全国政协、中央纪律检查委员会的工作部门或者机关内设机构的领导成员,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的领导成员(不含正职)和内设机构的领导成员;县级以上地方各级党委、人大常委会、政府、政协、纪委、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及其工作部门或者机关内设机构的领导成员;上列工作部门的内设机构的领导成员。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县级以上党委和政府直属事业单位和工会、共青团、妇联等人民团体及其内设机构领导成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