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果是公开的盈利性演出,且未经词曲作者授权,则属侵权;如果经过授权,就不属于侵权。如果词曲作者已经去世50年以上,则不须经过授权,但不得侵犯词曲作者署名权。不过不是任何人都有权提出侵权之诉的。
《著作权法》第三十六条第一款规定“ 使用他人作品演出,表演者(演员、演出单位)应当取得著作权人许可,并支付报酬。演出组织者组织演出,由该组织者取得著作权人许可,并支付报酬。”
如果歌星在演出时使用他人歌曲作品,应当取得著作权人许可,并支付报酬,否则就是侵权行为。
如果他人已发表应当注明词作家曲作家名字,未发表的作品则侵权
补充一下 如果演出是收费的,则应当征得原作者的同意,否则构成侵权.
未经授权当属侵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