前女友。之前给我转账1万块,现在分手了,她要我还她一万块钱,但当时说是给我的。我该怎么办?

2024-11-20 08:41:13
推荐回答(6个)
回答(1):

如果没有欠条,而且当时你女友是自愿的给你的,在法律层面上你不需要还;但在道德层面上,你是要还的,特别你是一个男人,应该有作为一个男人的尊严,怎么能花女人钱呢?既然你们分手了,财物也应该要分清的,女方都已经挑到明要你还了,你就还了吧。

回答(2):

没有借条之类的具有法律效应的东西就没事

回答(3):

吓,花女人钱还不想还啊!!!

回答(4):

按道义上讲除非是帮她买东西用了否则都是应该要还的;
不还应该是不需要承担的,你们又没有写收据欠条的,不用的

回答(5):

那就不要紧。。没事。

回答(6):

搓货。你还是还钱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