离职日期写16号,16号也还在单位,单位是否需要缴纳社保?该单位15号辞职算不缴纳本月社保的

2024-11-23 11:24: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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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答(1):

1。当月是必须要缴的,下个月不用缴。因为你当月上了班(16天),下月没上班。

2.社保转移办理流程:

(1)参保人员在新就业地按规定建立基本养老保险关系和缴费后,由用人单位或参保人员向新参保地社保经办机构提出基本养老保险关系转移接续的书面申请。

(2)新参保地社保经办机构在15个工作日内,审核转移接续申请,对符合本办法规定条件的,向参保人员原基本养老保险关系所在地的社保经办机构发出同意接收函,并提供相关信息;

(3)对不符合转移接续条件的,向申请单位或参保人员作出书面说明。

(4)原基本养老保险关系所在地社保经办机构在接到同意接收函的15个工作日内,办理好转移接续的各项手续。

(5)新参保地经办机构在收到参保人员原基本养老保险关系所在地社保经办机构转移的基本养老保险关系和资金后,应在15个工作日内办结有关手续,并将确认情况及时通知用人单位或参保人员。

(6)养老保险缴费年限是累计计算的,中间允许有空档,可补可不补。


扩展资料:

第三章 社会保险费缴纳

第十条 用人单位应当持社会保险经办机构出具的缴费通知单在规定的期限内采取下列方式之一缴纳社会保险费:
(一)到其开户银行或者其他金融机构缴纳;
(二)与社会保险经办机构约定的其他方式。
社会保险经办机构、用人单位可以与银行或者其他金融机构签订协议,委托银行或者其他金融机构根据社会保险经办机构开出的托收凭证划缴用人单位和为其职工代扣的社会保险费。


第十一条 职工应当缴纳的社会保险费由用人单位代扣代缴。用人单位依法履行代扣代缴义务时,任何单位或者个人不得干预或者拒绝。用人单位未按时足额代缴的,社会保险经办机构应当责令其限期缴纳,并自欠缴之日起按日加收0.5‰的滞纳金。用人单位不得要求职工承担滞纳金。

第十二条 征收的社会保险费,应当存入社会保险经办机构按照规定开设的社会保险基金收入户。社会保险经办机构应当按照有关规定定期将收到的基金存入依法开设的社会保险基金财政专户。

第十三条 社会保险经办机构对已征收的社会保险费,根据用人单位实际缴纳额(包括代扣代缴额)和代扣代缴明细,按照国家有关规定进行记账。


第十四条 用人单位应当按月将缴纳社会保险费的明细情况告知职工本人。用人单位应当每年向本单位职工代表大会通报或者在本单位住所的显著位置公布本单位全年社会保险费缴纳情况,接受职工监督。

第十五条 社会保险经办机构应当及时、完整、准确地记录用人单位及其职工的缴费情况,并将缴费情况定期告知用人单位和职工。用人单位和职工有权按照《社会保险个人权益记录管理办法》等规定查询缴费情况。社会保险经办机构应当至少每年一次向社会公布社会保险费征收情况,接受社会监督。

参考资料:中国中央人民政府-中华人民共和国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令

回答(2):

1、可以要求公司为你交当月的社保。员工离职当月,原单位应当按照正常情况为其参保缴费,并自次月起暂停缴费。

扩展资料:

社会保险是政府在劳动者年老、患病、生育、伤残、失业等情况下,暂时或永久丧失劳动能力或中断劳动而不能获得劳动报酬,本人及供养亲属失去生活收入时,向其提供物质帮助的一种社会福利制度。

社会保险由国家立法,凡是法律规定范围内的用人单位和劳动者必须依法参加。社会保险着眼于长期的、基本的生活保障,保障水平不受物价波动或通货膨胀的影响,且随着社会经济的发展逐步提高。

社会保险作为政府的社会福利制度,以国家财政作后盾,职工个人负担的费用少,一些险种(如:工伤保险、生育保险)甚至不用职工个人负担,但享受待遇的权利始终得到保障。

参考资料:法律教育网---劳动法

回答(3):

当月是必须要缴的,下个月不用缴,因为你当月上了班(16天),下月没上班。

回答(4):

只要没有报亭,都得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