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院判了让探视孩子并带走,但对方不让带,孩子也不跟着走怎么办

2024-11-17 16:54:1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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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答(1):

回答(2):

对方不让带还是可以以法院判决来申请强制令,但是孩子不跟走你是不能强迫了,这是对你联系下降,感觉淡薄的关系。

根据《婚姻法》规定:

第三十八条离婚后,不直接抚养子女的父或母,有探望子女的权利,另一方有协助的义务。

行使探望权利的方式、时间由当事人协议;协议不成时,由人民法院判决。

父或母探望子女,不利于子女身心健康的,由人民法院依法中止探望的权利;中止的事由消失后,应当恢复探望的权利。

扩展资料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

第三十六条 父母与子女间的关系,不因父母离婚而消除。离婚后,子女无论由父或母直接抚养,仍是父母双方的子女。离婚后,父母对于子女仍有抚养和教育的权利和义务。离婚后,哺乳期内的子女,以随哺乳的母亲抚养为原则。哺乳期后的子女,如双方因抚养问题发生争执不能达成协议时,由人民法院根据子女的权益和双方的具体情况判决。

第三十七条 离婚后,一方抚养的子女,另一方应负担必要的生活费和教育费的一部或全部,负担费用的多少和期限的长短,由双方协议;协议不成时,由人民法院判决。关于子女生活费和教育费的协议或判决,不妨碍子女在必要时向父母任何一方提出超过协议或判决原定数额的合理要求。

参考资料来源:百度百科-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

回答(3):

你的问题是孩子不跟着走,对方不让带还是可以以法院判决来申请强制令,但是孩子不跟走你是不能强迫了。这是对你联系下降,感觉淡薄的关系,不走就不走吧,陪着孩子玩半天,带些玩具,吃的,哄高兴了就能带出去了。小孩没有心理防备。

回答(4):

孩子是怕他【她】。或是不叫你带走。不带就不带。只要叫探视就行,人生有很多不如意,就忍着点吧。孩子大了就会明白你的心了,我还不如你呢。我竟是偷看。虽然是他不要我了,但我打不过他。也不想小题大做。怕对孩子不好。想在孩子大了。我心里开心多了,他说你不用看我了。有事会自己处理的。将来分配工作了。父母谁都不在他身边,就现在叫他学会生活,将来才能出人头地,为啥人常说没父母的孩子就是有本事,现在我明白了。孩子是从小都受着磨练。将来才能承受国家的大任,成为人上人。

回答(5):

不管跟不跟你走他也是你的孩子,该看去看,一定要在他的生活中出现,总有长大的那天的,长大了,谁也阻止不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