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二姐因为感情不和,要离婚,他们有一个三岁半的女儿,因为她婆婆有病,一直是我妈带大的,

2024-12-04 15:42:12
推荐回答(5个)
回答(1):

当然判给你姐姐了 如果孩子未满18岁 无论什么原因 不带孩子的另一方都应该付抚养费

回答(2):

送给谁你还是去找专业的律师更有把握些,一般来说的话都会判给妈妈,抚养费对方肯定是要出的,依你这种情况,你还是要求对方一次性负清较好,至少要能一次性多付些,要不然以后难要了。

回答(3):

通过你的描述,这个男人真不咋地啊,对待妻子及岳母亲戚怎能一点都不懂,夫妻间没有爱,亲戚间没有真诚的关怀,给他带孩子是同情他的处境,不是义务。小孩子太可怜了,男人能改过最好,不然可苦了孩子..........

回答(4):

如果你说得属实,总的来说 你二姐比较有利的:
1. 法官会倾向于判给母亲,因为一般人都觉得母亲照顾小孩比较好;其次要说明你二姐抚养的能力和条件。当然也要要求父亲支付抚养费。
2.你们需要证明父亲未尽监护、抚养义务,以往表现就不良,他母亲又生病,抚养条件也不好
3.十岁以上的小孩,法官会征求一些小孩的意见
另外可以考虑父亲是否有不良习惯,监护权的确定都是首要考虑的是对被监护人未来生活、发展是否有利为标准的。至于父亲不要求抚养费 那是确定监护权之后的事 不是确定监护权的理由。你可以把这个观点向法官阐述。

回答(5):

根据你的材料,可在离婚时要求抚养子女,人民法院会根据具体情形依法裁判。
纵横法律网 马勇律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