可以带着户口簿与身份证到派出所询问,如果更改的理由充分的话,可以更改。
1、派出所的职责概括为:管理户口;向群众宣传法制,组织发动群众同违法犯罪行为做斗争;组建治安保卫委员会;发现掌握嫌疑分子,教育改造有违法犯罪行为的人;预防、制止违法犯罪活动;管理特种行业,维护公共秩序,预防治安灾害事故等。
2、在工作中实行党委领导下的群众路线,做好群众工作,使治安行政管理同群众的安全防范密切结合。
可以更改成一致的。公民需要带上相关资料申请更改户籍系统名字以后,再带上新的户口簿补办新的居民身份证的。
《中华人民共和国户口登记条例》第十七、十八条规定:由需要更改名字的本人向户口所在地派出所提出申请,并把需要改名的理由写充分,到当地派出所户籍室办理,户口登记机关认为有必要的时候,可以向申请人索取有关变更或者更正的证明。十八周岁以下的人需要变更姓名的时候,由本人或者父母、收养人向户口登记机关申请变更登记;如果是十八周岁以上,由本人向户口登记机关申请变更登记。
改名一定要慎重,因为改名后会涉及到自己的银行卡、社保、医保以及产权证等等一系列问题,若处理不好,也会产生许多麻烦。
扩展资料
姓名更改条件:
1、姓名因户口登记机关工作失误造成差错的,提供造成差错的派出所证明。
2、下列情况凭相关证明及主管所长的审批单。
(1)未满十八周岁公民变更姓名的,提供本人或监护人的书面申请。
(2)离异夫妇未满十八周岁子女变更姓名的,提供本人或监护人的书面申请及离异双方同意子女变更姓名的协议书。
(3)离异夫妇已满十八周岁子女变更姓名的,提供本人书面申请、拟随姓氏人(父或母)的《居民户口簿》,父(母)、子(女)关系无法确认的,还需提供变更姓名人与拟随姓氏人父(母)、子(女)关系的公证书。
(4)原冠夫姓的妇女去掉夫姓,由称“氏”改为姓名,僧、道、尼由法名改为俗名的,提供本人书面申请。
(5)使用同音异体字变更姓名的,提供本人书面申请及本人有效证件。
3、长期未使用《居民户口簿》中登记的姓名已成事实变更姓名的,提供本人书面申请、人事档案管理部门证明及分县局人口处(科)的审批单。
4、因其他原因必须变更姓名的,根据具体情况提供相关证件证明及分县局人口处(科)的审批单。
参考资料来源:搜狗百科-公民变更姓名
两者名字不一致的处理:
1,如果当事人的身份证上的身份证编码与户口本上的身份证编码是相同的,只是名字不同,可以带上本人的户口本、身份证原件;
2,去户口所在地的派出所,根据本人的意愿,选择保留身份证或者户口本上的任一名字为常用名,另一个名字添加在当事人的户口本“曾用名”一栏;
3,如果当事人的身份证编码与户口本上的编码就是不一样的,那从法律意义上来说,两者就不是同一人,应该带上本人的户口本原件,去户口所在地的派出所,申请领取身份证或者进行身份证变更手续。
一,《中华人民共和国居民身份证法》的规定:
第十一条
国家决定换发新一代居民身份证、居民身份证有效期满、公民姓名变更或者证件严重损坏不能辨认的,公民应当换领新证;居民身份证登记项目出现错误的,公安机关应当及时更正,换发新证;领取新证时,必须交回原证。居民身份证丢失的,应当申请补领。
未满十六周岁公民的居民身份证有前款情形的,可以申请换领、换发或者补领新证。
公民办理常住户口迁移手续时,公安机关应当在居民身份证的机读项目中记载公民常住户口所在地住址变动的情况,并告知本人。
二,《中华人民共和国户口登记条例》的规定:
第十七条户口登记的内容需要变更或者更正的时候,由户主或者本人向户口登记机关申报;户口登记机关审查属实后予以变更或者更正。
户口登记机关认为必要的时候,可以向申请人索取有关变更或者更正的证明。
这个我经历过,首先你要看你的档案,银行卡,和你工作单位的工资卡,是身份证的名字还是户口本上的名字,要是身份证上的名字重要你就,从你村里或居委会开个证明到当地派出所的服务窗口,办理名字更改手续,名字是把户口本上的名字改成你身份证的名字就行了,要是户口本上的名字重要些那你就要从新办理一张身份证了身份证名字更改你户口本上的名字,办理加急的也就两周就拿到了,)那这样在户口本上你就有两个名字都可以用,因为你户口本上会显示你多了个曾用名,公安系统也会显示你的两个名字均属同一人,只是你身份证的名字作为你主要名字,
到户籍所在地找出原始档案,由派出所修改。同时,要跟你现在档案里的名字一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