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分求里昂惕夫之谜的解释对我国经济的启示

2024-11-23 05:35:2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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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议

  (一)研究制定中长期劳动密集型产品出口战略

  我国是产业内垂直分工的重要参与者和受益者。目前我国中间产品进口占进口总额的60%以上,中间产品出口占出口总额的40%左右。今后,我们要继续发挥劳动力资源丰富的比较优势,研究制定中长期劳动密集型产品出口战略,积极参与国际垂直分工,在未来的国际垂直分工和市场竞争中培育新的贸易增长点,促进我国外贸增长方式的转变和可持续发展。

  1、努力扩大劳动密集型农产品出口

  我国的国情决定了我国农产品在国际竞争中,资源密集型产品如粮食、植物油将处于相对劣势,劳动密集型产品如蔬菜、水果、花卉以及水产品、畜产品则拥有较强的竞争力。从长期看,对我具备比较优势的农产品,要通过不断改良品种,提高质量,按照国际质量标准进行生产、储存和运输,严格卫生检疫,努力提高劳动密集型农产品出口的国际市场份额。

  2、提升轻纺工业水平,扩大高端市场份额

  受到资源环境的限制,我国轻工纺织产品依托数量扩张的粗放型外贸增长方式已经难以为继。必须加大自主创新力度,着力打造自主品牌,提高技术含量和质量,逐步进入高增值的服务环节,将低增值的加工环节委托给其他国家的制造企业,扩大我产品在国际高端市场份额,巩固和提高轻纺产品国际竞争力。

  3、大力发展劳动密集型的机电产品出口

  大力发展技术含量多的劳动密集型产业以及高新技术产业中的劳动密集型生产环节,是我国劳动密集型产业发展的方向。应围绕IT和新型家电业等高科技产业的终端环节或外部配套环节,大力发展劳动密集型组装加工业。

  4、借鉴国际经验,大力发展服务贸易出口

  我国服务产业结构的主要特征是劳动密集型。当代世界服务产业结构变动的趋势正在由劳动密集型向技术密集型转变。目前美国技术密集型服务贸易的市场占有率在20%以上,印度为5.5%左右,我国仅占1.4%左右。为此,应借鉴美国、印度相关的发展经验,在充分发挥我国劳动密集型服务业竞争优势的同时,大力发展技术密集型服务出口,逐步从目前以劳动密集型服务出口为主、技术密集型出口为辅过渡到两者并举,最终过渡到以技术密集型服务出口为主、劳动密集型出口为辅的新格局。一是加快产业结构调整,大力发展通讯、金融和计算机等服务业。二是完善教育体系,在计算机、信息、通信、金融和文化创意等专业领域加大投入,培养和塑造一大批有特色、创造力强的实干型人才。三是加快技术创新、制度创新和组织创新,形成一批技术密集型服务产业的企业集团,增强开拓国际市场的能力。四是完善服务贸易法规体系,加大知识产权的保护力度。五是完善税收优惠政策,打破国家对银行、保险、电讯等行业垄断,完善竞争机制。

  5、积极稳妥承接国际服务业转移,努力打造全球服务业外包基地

  加快发展技术服务、软件开发、芯片设计、建筑设计、工程设计、医疗服务等服务外包项目;加强规划指导,审慎推进银行、证券、保险、电信、医疗、教育、商业、物流等重点服务业的对外开放。

  (二)加大劳动密集型新产品开发力度,稳定我国劳动密集型商品国际市场份额

  1、支持和鼓励更多的中小型劳动密集型企业积极到国际市场去发展

  目前,我国中小企业已达4200万户(包括个体工商户),占企业总数的99%以上,其中有出口实绩的企业比重还非常小。有关部门要加大工作力度,提供具有实际操作意义的培训,帮助企业熟悉国际市场规则,为企业在国际市场上的发展提供国内法律支援,鼓励和支持国内中小劳动密集型企业开拓国际市场,不断提高中小企业的对外开放水平。

  2、继续加大技术创新力度

  目前中国65%的发明专利、80%以上的新产品开发,都是由中小企业完成的。中小企业已经成为技术创新的生力军。但从总体看,政府对中小企业的财政支持不足,严重制约企业的技术创新。我们要通过强化技术、装备创新和管理创新,加快用高新技术改造传统劳动密集型产品工艺技术,不断开发绿色环保和生态型新产品,推进劳动密集型产业科技进步和产业升级,实现产业的可持续发展。

  3、加强对劳动密集型产业的宏观调控和政策引导

  政府要制定符合企业实际情况的法规政策,颁布行业技术规范标准,劳动密集型企业的投资和技术规范标准等,及时发布行业发展趋势信息,引导劳动密集型企业及时进入或退出有关市场和领域。对产品无市场、经营无效益、严重污染环境的劳动密集型产业,则应依法强制其关停并转,以保证劳动密集型企业健康发展。

  (三)进一步完善扶持劳动密集型产品出口政策支持体系

  1、创造良好的产业发展环境,引导劳动密集型产业健康发展

  各级政府主管部门、行业组织和企业,在继续推进促进产业发展的进程中,要认真贯彻科学发展观,促进行业的产业升级、结构调整和可持续发展;按照国家投资体制改革的规定,认真执行《产业结构调整指导目录》、《外商投资产业指导目录》等产业政策,引导产业走集约化发展道路,防止产业盲目发展和低水平重复建设。

  2、稳定并完善出口退税政策

  1985年我国实行出口退税制度。自1994年税制改革以来,我国出口退税率的调整大致分为4个阶段:1994—1997年,出口退税率逐步调低;1998—2003年;2004—2007年,出口退税率降低;2008年以来,先后7次提高高技术含量和劳动密集型产品出口退税率,取消或降低了部分粮食和工业品的出口暂定关税,调整化肥及其原料的出口关税。上调部分商品退税率。

  从企业来看,出口退税率的频繁变动,使出口企业无法对生产经营进行长期、科学的规划,而且影响了税法的严肃性,在国内、国际均造成了不好的影响。目前来看,我国劳动密集型产品已经基本实现了零税率出口。为了促进我国劳动密集型产品出口的稳定增长,促进就业,缓解企业困难,要保持政策的稳定和连续性,继续保持目前比较合理的退税率水平。

  3、进一步完善劳动密集型产品加工贸易政策

  全面清理《加工贸易限制类商品目录》,对其中涉及劳动密集型产品全部取消,进一步完善劳动密集型产品加工贸易的台账保证金制度。稳步推进劳动密集型产品加工贸易转型升级,着重提高加工贸易产业层次和加工深度,推动加工贸易延长产业链,提高附加值。积极发展境外加工,鼓励国内能力相对过剩、贸易摩擦较多行业转移部分生产能力。规范加工贸易管理,完善海关特殊监管区域功能和政策,引导先进制造业和生产型现代服务业入区。

  4、加强对人民币升值的应对政策研究

  在当前部分外币主动贬值造成人民币相对升值情况下,要研究完善防范汇率风险的金融支持体系,增加规避汇率风险的金融衍生工具品种,健全出口信用保险机制,拓宽企业避险金融渠道,增强企业防范国际市场风险的能力。同时针对目前贸易风险、汇率风险不断加大的情况,加强监测分析,适时公开发布有关风险提示,减少企业出口风险和损失。

  5、加强对劳动密集型产业的资金支持

  研究建立“就业补贴”和“劳动密集型新产品开发补贴”制度,给劳动力就业多的企业以补助和新产品研发资金扶持。要解决劳动密集型企业融资担保难的问题,确立贷款的主渠道,建立适合劳动密集型企业特点的贷款条件和审批程序。要适度放宽劳动密集型企业进入证券市场的准入条件。

  6、支持劳动密集型企业“走出去”带动出口

  鼓励我国有竞争力的企业“走出去”,到境外建立生产基地和营销网络,带动和扩大国内设备、技术、零配件和原材料出口。促进这些企业建立健全法人治理结构,不断积累国际化经营的经验,培养国际化经营的人才和队伍,逐步发展成为一批有实力的跨国企业集团。

  (四)支持劳动密集型产业升级,加快提升核心竞争力

  1、通过调整和创新,努力创造新的经济增长点和新的竞争优势

  劳动密集型行业要加强产业链的优化整合力度,积极推进产学研结合,大力推进技术进步和产业升级,淘汰落后设备,积极推广使用国内外先进设备,不断提升产品自主设计水平,优化产品结构,开拓消费领域,加快复合型、差别化、功能化新产品的开发,加大、加快自主品牌建设,提高自有品牌出口比重,全面提高产业科技含量、资源利用效率、环境质量和劳动生产率。

  2、增强企业科技创新能力

  创新能力强弱已成为决定企业应对危机成败的分水岭。劳动密集型企业要根据形势的发展,及时制订有针对性的创新政策,抓住国家产业调整和振兴规划契机,加强创新政策研究,依据不同产业的基本特点、自主创新能力状况、不同创新路径和差异化的创新政策需求,制订针对不同产业的创新政策体系。进一步强化企业的自主创新能力。

  3、完善企业内部管理,加强企业管理创新

  要以市场为目标,以创新能力和快速反应能力的提高为着眼点,通过业务流程再造和信息系统建设,以信息化技术改造传统的生产过程、营销过程和管理过程,加快对用户和市场反应速度,提高企业管理效率。推进产业各种生产要素优化整合,推动企业并购、重组、联合,促进行业优势企业做大做强。要认真总结我国企业管理的实践经验,形成一批值得推广的有中国特色的管理典型,同时引进消化吸收国际上先进的管理理论和运营模式,提高企业管理水平,增强企业参与国际竞争的能力。

  4、加快提升劳动密集型产业的整体核心竞争力

  劳动力资源丰富的优势不会直接成为国际贸易的优势。从国际经验看,人力资本含量较低的劳动密集型产品,并不具有竞争优势,只有具备较高人力资本含量的劳动密集型产品具有更强的竞争力。许多国家的劳动密集型产品成本低不仅是因为其劳动工资低,还在于其对劳动过程具有较高的管理和组织水平,由此决定了更高的劳动生产率和更优的产品质量。反过来说,工资成本低而管理水平差的劳动密集型产品也不具有竞争优势。因此,为了使我国劳动力资源比较优势转为竞争优势,必须加大对劳动密集型产业人力资本投入和技术投入,提高其技术密集度,使其由简单劳动密集型转变为智力劳动密集型。

  (五)鼓励和推动劳动密集型产业从沿海向中西部地区转移

  随着中部崛起以及西部大开发政策的推进,中西部地区基础设施建设步伐加快、经济实力不断增强、人民收入及生活水平逐步提高,中西部地区潜在和现实的庞大市场和出口潜力成为东部发达地区劳动密集型产业投资与转移的重要目标。

  1、促进劳动密集型产业东中西部产业协调发展

  充分利用沿海地区的资金、技术、研发、品牌、营销渠道的优势和内地劳动力、资源、原材料等方面的优势,通过产业政策、投资导向作用,推进产业合理转移,鼓励沿海劳动密集型企业到中西部地区投资,形成东西互动、分工协作、优势互补、共同发展的合理产业梯度格局,促进沿海和中西部地区产业良性衔接,全面提升我国劳动密集型产业的整体竞争力。

  东部沿海地区要跟踪国际最新技术、产品、消费潮流,形成沿海新产品设计、开发、生产、经营、贸易区。重点发展技术含量高、附加值高、创汇多、能源和原材料消耗低的劳动密集型产品,促进产业升级。通过土地、环保、税收及产业政策等多种手段,限制和淘汰低水平初加工能力,减轻东部地区土地、环境、资源、能源与社会压力。

  中部地区要抓住“崛起”机遇,利用沿海经济发展中出现的劳动力资源紧张,土地、能源和管理成本大幅上升的时机,成为承接东部劳动密集型产业转移的重点区域。以产业集群的形式,加快结构调整,实现规模效益,形成良好的产业链。

  西部地区要以西部大开发为契机,突出发挥天然纤维、石油等原料和劳动力资源优势,加快培育和发展要素市场,融入东中部产业链,大力发展比较优势明显的特色产品。

  2、加强协调,做好组织对接

  要鼓励东西部省区之间设立产业转移及对接协调机构,建立稳定和高效的操作协调机制,定期不定期加强协调与沟通,促进东西部省区间劳动密集型产业对接,使东部劳动密集型产业转移与承接的成本更小、代价更低、周期更短、效果更好。

  3、深化改革,为产业转移创造良好环境

  中西部地区应进一步转变政府职能与管理方式,提高政务服务的透明度和效率,为企业发展创造公平的制度环境。同时要制订促进本区域承接劳动密集型产业转移的政策措施。加快社会诚信制度体系建设,逐步建立健全企业、中介组织和个人违约行为的约束惩戒机制。

  4、加大投入,完善基础建设

  进一步加强供水、供电、交通、通信等基础设施和公共设施建设,增强服务功能,为承接东部劳动密集型产业梯度转移提供良好硬件环境。

  5、大力发展新型流通组织与现代物流业,提高流通的速度、质量、规模和效益

  要根据产业转移的需要,发展会计、法律、咨询、信息等中介服务机构,完善市场中介组织,积极引导中介机构加强为企业服务。

  (六)完善金融服务体系,为劳动密集型中小企业服务

  1、大力发展民营担保公司,健全中小企业融资担保体系

  据调查,有些公司名为担保公司,实为放贷公司,多数公司根本没有担保能力。从国际经验来看,我国可利用应收账款来推动中小企业改善融资环境。据银行有关人员介绍,应收账款一般占中小企业50—60%的资产规模,应收账款若能盘活,将为中小企业融资难的解决提供很好的途径。同时创造宽松环境,鼓励企业之间通过资本联合组建新的担保公司以及行业协会组成的互助担保公司,多形式、多渠道地为企业提供更多的融资服务。

  2、积极为劳动密集型企业进入直接融资市场创造条件

  逐步引导企业通过股份制,股份合作制、兼并收购及公司上市的形式筹集资金,探索集信贷、融资、租赁于一身的租赁融资等新的融资手段,进一步拓宽企业的融资渠道。

  3、促进商业银行深化改革

  在立足防范金融风险的前提下,适当放宽对劳动密集型中小企业流动资金贷款审批权限,调整信誉评价标准和风险评估标准,确定合理的授信额度,给基层行适当的信贷调控余地,增强贷款业务的主动性。进一步简化审批环节,创新管理机制和业务品种,适当调整再贴现、再贷款额度,增强对劳动密集型中小企业的支持能力,实现银企良性互动,互利共赢。

  4、大力发展中小银行以及担保公司,让劳动力密集型的中小企业融资更方便

  解决劳动密集型企业融资难问题,需要强化资金供给方的竞争,一方面要扩大商业银行的竞争,让更多像宁波银行、以中小企业贷款为目标的商业银行涌现出来;另一方面要积极探索开发民间信贷机构,积极引导民间金融的发展,允许民间成立合规的贷款组织。

  (七)推进现代企业管理制度,提高劳动密集型中小企业整体素质

  1、进一步抓好产业结构和资本结构调整,提高企业自身积累能力,建立健全企业的信用体系

  指导企业加强对国家宏观经济政策和金融政策的研究,帮助企业获得银行和社会的更多支持。

  2、完善劳动密集型企业国际市场开发策略

  要在稳定低端市场份额的基础上,大力开拓中端市场,逐步向高端市场进军。

  3、加快劳动密集型企业的自主品牌建设

  要建立和完善知识产权和品牌保护机制,加强自主品牌建设的力度,强化企业品牌意识;加大行业产品设计、市场开拓等方面的力度,鼓励支持企业积极开展境内外商标注册,进行国际通行的质量管理体系、环境管理体系认证;鼓励各行业、重点区域通过建立并发挥产业创新公共服务平台的作用,创建行业性、区域性公共品牌;重点扶持一批在品牌设计、技术研发、市场营销网络建设方面的优势企业;建立和扩大国际营销渠道,优化出口产品结构,增强我国自主品牌的国际竞争力,提高自主品牌产品出口的比重。

  (八)完善劳动密集型出口监测和预警机制,积极应对贸易摩擦

  建立和完善政府间对话和交流机制,加强行业组织参与应对的广度和深度,提高企业自觉关注、主动参与的意识和能力;建立共享数据平台,整合各类数据资源,建立健全行业运行和产品出口的监测预警体系,为企业提供客观、全面、及时的信息服务;密切关注国外设限动向,积极与调查国家或地区进行交涉,运用包括世贸规则在内的各种国际通行规则,最大限度地保障我出口企业在贸易摩擦中的权益;充分发挥原产地规则在我国贸易政策调控和产业结构调整方面的杠杆作用,及其在提高加工贸易层次、避免反倾销制裁、引导外资投向等方面的作用;检验检疫部门进一步加强对输欧美出口产品原产地证书签证管理和原产地标记查验力度,与国外建立原产地证书电子联网核查机制,并研究建立原产地证书签证通报预警机制。

  (九)充分发挥行业组织在政府与企业之间的桥梁作用

  有关部门应加快行业协会改革力度,将一些政府管理企业的职能移交给行业协会,充分发挥行业组织在政府与企业之间的桥梁作用,加强行业组织的服务与自律,规范企业行为,保障劳动者合法权益,避免行业内的恶性竞争;政府部门要支持行业组织积极开展民间外交,建立与各国同行间的合作伙伴关系及民间对话机制。

回答(2):

限制劳动密集型产品的进口,适当增加资本密集型产品出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