应该是都包含了“牛牛”这个词组吧,或者是还有其他的公司名称也是这个,按道理来讲,同地区同行业公司名称不能重复的,但是具体能否能通过还是要看工商局给的结果。如果想在工商局核名之前知道自己的公司名称能否通过工商核名,可以使用一下企二哥公司核名工具,核名结果无需等待,秒出结果,另外企二哥会给出重名公司以及相似的公司名称,另外还具有公司起名功能,如果自己的公司名称不能用也不用着急,再多起几个名称就行了,通过自主核名筛选公司名称,可以大大提高公司核名的通过率。
相信有很多人也像你一样,被核名弄得焦头烂额,抓破头想出的几个名字,工商核名好多天最后却因为重名不能通过。其实工商核名的规则有很多,具体的可以看我之前的一个回答公司核名规则有哪些
其实导致核名无法通过的原因很多,即使你严格按照上述规则来弄也是会不通过,比如:
①重名(名称一样,字号相同)一定是通不过的。还有经营项目相同或有重叠(行业号),相似的字号也会无法通过:
②字号听起来是一样的,即同音字;
③字号中包括了别的公司的字号;
④字号包含行业细分领域的名称。
带上以下资料到分公司注册地管辖的工商局办理即可!!
分公司设立登记提交材料规范
1.《分公司登记申请书》。
2.《指定代表或者共同委托代理人授权委托书》及指定代表或委托代理人的身份证件复印件。
3.公司章程复印件(加盖公司公章)。
4.公司营业执照复印件。
5.分公司营业场所使用证明。
6.分公司负责人的任职文件及身份证件复印件。
7.分公司申请登记的经营范围中有法律、行政法规和国务院决定规定必须在登记前报经批准的项目,提交有关批准文件或者许可证件的复印件;分公司的经营范围不得超出公司的经营范围。
8.法律、行政法规和国务院决定规定设立分公司必须报经批准的,提交有关的批准文件或者许可证件复印件。
工商核名
一、名称的构成
名称一般由四部分依次组成:行政区划+字号+行业特点+组织形式 或者 字号+(成都)+行业特点+组织形式。
1、企业名称中的行政区划是本企业所在地县级以上行政区划的名称或地名;
2、具备下列条件的企业法人,可以将名称中的行政区划放在字号之后,组织形式之前:
1) 使用控股企业名称中的字号;
2) 使用外国(地区)出资企业字号的外商独资企业,可以在名称中间使用“(中国)”字样.
二、字号:
企业名称中的字号应当由2个以上汉字组成,行政区划不得用作字号,但县以上行政区划地名具有其他含义的除外。企业名称可以使用自然人投资人的姓名作字号:
三、行业:
1、企业名称中的行业表述应当是反映企业经济活动性质所属国民经济行业或者企业经营特点的用语。企业名称中行业用语表述的内容应当与企业经营范围一致。企业经济活动性质分别属于国民经济行业不同大类的,应当选择主要经济活动性质所属《国民经济行业类别》用语表述企业名称中的行业。
2、企业名称中不使用《国民经济行业类别》用语表述企业所从事行业的,应当符合以下条件:
1) 企业经济活动性质分别属于国民经济行业5个以上大类
2) 企业注册资本(或注册资金)1亿元人民币以上或者是企业集团的母公司
3) 与同一工商行政管理机关核准或者登记注册的企业名称中字号不相同。
3、企业为反映其经营特点,可以在名称中的字号之后使用国家(地区)名称或者县级以上行政区划的地名。上述地名不视为企业名称中的行政区划。如:北京***四川火锅有限公司、四川***韩国烧烤有限公司。“四川火锅”、“韩国烧烤”字词均视为企业的经营特点
4、企业名称不应当或者暗示有超越其经营范围的业务。
四、组织形式: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中外合资经营企业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中外合作经营企业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外资企业法》申请登记的企业名称,其组织形式为有限公司(有限责任公司)或者股份有限公司;依据其它法律、法规申请登记的企业名称,组织形式不得申请为“有限公司(有限责任公司)”或“股份有限公司”,非公司制企业可以申请用“厂”、“店”、“部”、“中心”等作为企业名称的组织形式,例如“四川***食品厂”、“四川**商店”、“四川**技术开发中心”、
五、受理审核时限:
申请名称预先核准登记,凡文件、证件齐全,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在受理后按登记管辖权当日完成对申请名称的核准或核驳手续。
六、名称预先核准登记程序:
办理名称预先核准登记,一般要经以下步骤:
第一步:咨询后领取并填写《名称预先核准申请书》、《指定(委托)书》,同时准备相关材料;
第二步:递交名称登记材料,领取《名称登记受理通知书》等待名称核准结果;
第三步:按《名称登记受理通知书》确定的日期领取《企业名称预先核准通知书》。
申请名称预先核准登记应提交的文件、证件:
名称预先核准登记应提交的文件、证件:
1、《名称预先核准申请书》;
2、组建单位的资格证明或股东、发起人的法人资格证明及自然人身份证明;
3、《指定(委托)书》。
七、企业名称的一般性规定和特殊性规定:
(一)、一般性规定:
1、企业名称不得含有下列内容和文字:
1) 有损于国家、社会公共利益的;
2) 可能对公众造成欺骗或者误解的;
3) 外国国家(地区)名称、国际组织名称;
4) 政党名称、党政军机关名称、群众组织名称、社会团体名称及部队番号;
5) 其他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禁止的。
2、企业名称应当使用符合国家规范的汉字,不得使用外国文字、汉语拼音字母、阿拉伯数字.
3、在名称中间使用“国际”字样的,“国际”不能作字号或经营特点,只能作为经营特点的修饰语,并应符合行业用语的习惯,如国际贸易、国际货运代理等.
4、使用自然人姓名作字号的,该自然人应是企业的投资人或股东。需要注意的是,所用投资人姓名与党和国家领导人或老一辈*家的姓名相同的,不得使用.
5、以商标作字号应提交商标所有权人出具的同意函,以及国家有关部门对该商标的认定证明.
(二)、企业名称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予核准:
1、与同一工商行政管理机关核准或者登记注册的同行业企业名称字号相同,有投资关系的除外;
2、与其他企业变更名称未满1年的原名称相同;
3、与注销登记或者被吊销营业执照未满3年的企业名称相同;
4、其他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
5、企业名称需译成外文使用的,由企业依据文字翻译原则自行翻译使用,不需报工商行政管理机关核准登记;
八、最新动态:
四川省、成都市工商局取消了对核省名(市名)企业注册资本的*,只要符合《公司法》最低注册资本要求,均可申请省名(市名)。股东可分期出资,首次出资额不得低于注册资本的20%,也不得低于法定注册资本最低限额(参照上述第2条),其余部分自公司成立之日起两年内缴足,其中,投资公司可在五年内缴足。 允许注册资本在2000万元以上的企业名称中使用(集团)字样。资产经营管理公司、专业性投资公司、企业集团母公司对外投资可超过企业净资产的50%,但不得超过企业净资产的100%。工商部门不再逐一核准企业、个体工商户的经营项目。
新办连锁门店凭总部原有许可证、批准文件即可办登记。
允许以版权、特许经营权、知名商号或字号、经营策划方案、劳动技能、企业内部债权、在建工程等对企业投资。
成都市以外的企业和个人来蓉投资,暂不具备生产经营条件的,可以发给标注(筹建)字样的营业执照,筹建期为一年。
外国投资者到成都投资,其出资比例可低于25%(法律法规另有规定的除外),允许经审批后登记为外商投资企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