普通高中课程由学习领域、科目、模块三个层次构成。
1.关于学习领域
� 高中新课程设置八个学习领域:
� ●语言与文学●数学●人文与社会●科学
� ●体育与健康●艺术●综合实践活动●技术
� 每一个领域由课程价值相近的若干科目组成。学习领域的界定将有助于分辨科目之间教育价值的异同,有助于提炼出同一学习领域内所有科目对学生所具有的共同发展价值。学习领域的设置为充分体现课程的选择性提供了可能。设置学习领域有利于反映现代科学综合化的趋势,有利于整体规划课程,在综合的视野下研制各科课程标准;设置学习领域有利于整体规划课程内容,在学习领域的背景下研制分科课程标准,指导教师分科教学,防止陷入学科中心,拓展教师的专业领域,使教师在学习领域的视野内更好地理解各科课程标准,以跨学科的观点设计并进行分科教学,防止陷入学科本位;有利于全面体现对高中学生的素质要求,全面提高学生的综合素养,确保学生打好基础,体现对高中学生全面发展的要求,不同的学习领域将分别有助于学生形成与发展相应的基本素质,使学生在人文、科学、艺术等领域的背景下进行各学科的学习;同时该方案要求学生每一学年在所有学习领域都获得一定的学分,以防止学生过早偏科,避免并学科目过多,有利于学生全面发展,有利于提高学生的综合学习能力。
� 2.关于科目
� 各学习领域由若干科目组成,包括语文、数学、外语(英、日、俄等)、政治、历史、地理、物理、化学、生物、综合艺术(或音乐、美术)、体育与健康、技术等12—13个科目。其中:技术、综合艺术是新增设的科目;综合艺术与音乐、美术并行设置,供学校选用;鼓励有条件的学校开设第二外语。科目是学习领域的下位课程元素,比学习领域更加具体。所有科目都由国家制定课程标准或指导纲要,规定学生学习的最低必修学分要求。科目的设计打破原有学科的体系结构,遵循学科逻辑,结合学生经验和社会现实。
� 3.关于模块
� 模块的设立是高中新课程非常重要的特色。模块是组成科目的基本单位,它是以科目内容为基础,遵循学科逻辑,结合学生经验和社会现实,构成的相对完整的学习单元。每个模块2学分,36学时。模块的设计有利于解决学科不断分化与学校科目设置相对稳定的矛盾,有利于学校灵活安排课程,有利于学生自主选择课程,形成个性化的课程修习计划,有利于学生在同一时段内减少并学科目,相对集中有效地学习。
� 模块是基于明确的教育目标,围绕某一特定主题而形成的相对完整、独立的学习单元。与传统课程中的单元结构方式相比,模块具有更强的综合性。每一个模块都以一个特定的主题作为该模块组织的核心,模块中的所有内容都紧紧围绕这一主题设置。学生在模块课程中所获得的不再是一个个孤立的知识点,而是一种在主题统摄之下的结构化的知识框架。这种模块化的内容呈现方式一方面减轻了学生学习过程中的认知负担,另一方面使得知识以结构化的而不是零散的形式整合进学生的认知结构中。新课程中的模块有这样几种组合形式:
� (1)必修模块+选修系列
� 该科目的选修模块形成若干系列,如数学、语文、物理等科目。例如:语文的必修模块包括语文基础1、语文基础2、语文基础3、语文基础4、语文基础5,选修系列包括诗歌与散文、新闻与传记、小说与戏剧、文化论著选读、社会、思维与语文、语文综合应用;数学的必修模块包括数学1、数学2、数学3、数学4、数学5,选修系列包括数学B系列、数学C系列、数学文化系列、数学应用系列、数学拓展系列。
� (2)必修模块+选修模块
� 必修模块是学生一定要学习的,对于选修模块学生可以按照要求自主选择,也就是学生在达到最低学分要求的前提下,可以选修,也可以不选修;可以先选修甲模块,再选修乙模块,也可以先选修乙模块再选修甲模块,还可以有其他选修形式。�
(3)选修模块组成的科目
� 有些科目完全由若干选修模块组成,学生根据自己的兴趣和达到的学分选择模块学习。
� (二)学分配置
� 普通高中学制为三年。课程由必修和选修两部分构成,并通过学分描述学生的课程修习状况。具体设置如下:
学习领域
科目
必修学分
(共计116学分)
选修学分Ⅰ
选修学分Ⅱ
语言与文学
语文
10
根据社会对人才多样化的需求,适应学生不同潜能和发展的需求,在共同必修的基础上,各科课程标准分类别、分层次设置若干选修模块,供学生选择。
学校根据当地社会、经济、科技、文化发展的需要和学生的兴趣,开设若干选修模块,供学生选择。
外语
10
数学
数学
10
人文与社会
思想政治
8
历史
8
地理
6
科学
物理
6
化学
6
生物
6
技术
技术
(含信息技术和通用技术)
8
艺术
艺术或音乐、美术
6
体育与健康
体育与健康
11
综合实践活动
研究性学习活动
15
社区服务
2
社会实践
6
� 说明:
� 1.每学年52周,其中教学时间40周,社会实践1周,假期(包括寒暑假、节假日和农忙假)11周。
� 2.每学期分两段安排课程,每段10周,其中9周授课,1周复习考试。每个模块通常为36学时,一般按每周4学时安排,可在一个学段内完成。
� 3.学生学习一个模块并通过考核可获得2学分(其中体育与健康、艺术、音乐、美术每个模块原则上为18学时,相当于1学分),学分由学校认定。技术的8个必修学分中,信息技术与通用技术各4学分。
� 4.研究性学习活动是每个学生的必修课程,三年共计15学分。设置研究性学习活动旨在引导学生关注社会、经济、科技和生活中的问题,通过自主探究、亲身实践的过程综合地运用已有知识和经验解决问题,学会学习,培养学生的人文精神和科学素质。
� 此外,学生每学年必须参加1周的社会实践,获得2学分。三年中学生必须参加不少于10个工作日的社区服务,获得2学分。
� 5.学生毕业的学分要求:学生每学年在每个学习领域都必须获得一定学分,三年中获得116个必修学分(包括研究性学习活动15学分,社区服务2学分,社会实践6学分),在选修II中至少获得6学分,总学分达到144方可毕业。
自1949年到本次普通高中课程计划颁布以前,我国正式颁布实施的有关普通高中的教学计划共有16个。总的来说,我国基础教育课程计划(或教学计划)在1996年前一般分为小学和中学(含初中和高中)两个学段制订,1996年的课程计划才把高中作为独立的学段划分出来。尽管建国以来普通高中课程计划一直在发生变化,但课程结构上的以下问题一直未能得到很好解决。概括地讲,我国现行高中课程结构主要有以下方面的问题:
� (一)课程的选择性、多样性不够
� 由于实行中央集权式的课程管理体制,加之对课程多样化的必要性认识不足,课程缺乏弹性一直是我国基础教育课程由来已久的问题,小学、初中如此,高中也是如此。
� 建国后,我国第一次在普通高中设置选修课是在1963年,当时的教学计划规定,有条件的地方可在高中开设选修课。这本是我国普通高中课程多样化的第一次努力,但由于该规定只是建议性的,大多数学校也没有开设选修课的经验和基础,这一规定并未引起教育实践界的足够重视,选修课只在极少数学校得以实施。
� 第二次开设选修课是在1981年,当时的《全日制六年制重点中学教学计划(试行草案)》规定在高中二、三年级每周开设选修课4节,开设方式有“分科性选修”和“单课性选修”。由于“分科性选修”明确将选修课分为“侧重于文科(一)”和“侧重于理科(二)”两类,结与片面追求升学率的需求一拍即合,导致学生过早文、理分科,知识结构不合理,选修课并未起到其真正的作用。
� 1990年的普通高中教学计划和1996年、2000年的普通高中课程计划都将学科课程分为必修和选修两部分,1996年的计划还区分了限选课和任选课,2000年的课程计划则设置了“地方和学校选修课”。尽管这些改革都具有重大的历史意义,但都没有改变文、理分科的基本格局,僵硬的文、理分科不仅大大限制了课程的选择性和多样性,而且将学生捆死在两个固定的流向上。这种情况与普通高中学生发展的需要和社会对普通高中教育的要求严重不符。
� (二)课程缺乏必要的统整
� 与九年义务教育相比,普通高中的课程设置应更强调分化。但不论哪一个学段,课程统整都是课程设计必须切实予以考虑的问题。我国普通高中历来以分科课程为主,课程分化较细,各学科为满足升学的需要,又片面强调各自的系统性和完整性,致使整个高中课程缺乏必要的沟通与渗透。
� 这种缺乏必要统整的课程给教育实践带来的后果是:一方面,并开科目太多,学生负担较重,学校编排课程困难;另一方面,学生的知识结构不合理,所学内容不能相互联系,无法形成一个整体,难于解决实际问题。
� (三)艺术和技术课程长期以来不受重视
� 不论从学生自身的发展上看,还是从社会发展的需要上看,艺术教育和技术教育都是普通高中教育不可或缺的两个重要的学习领域。但长期以来我国普通高中一直没有艺术课程,1996年的普通高中课程计划和2000年修订的课程计划虽然开设了艺术课程,但仍然仅限于音乐和美术两个艺术门类。技术课程在1996年以前的高中教学计划中一直被忽视,1996年的课程计划开始重视,但仍沿用以往小学和初中的传统,设“劳动技术”课。“劳动技术”事实上历来以“劳动”为主,“技术”的成分很少,与现代技术发展的需要极不相符。
把通用技术中自己觉得困惑不明白的弄明白了列为重要收获,对自己有好处的写写好处和学习后的感想,